社区与居民的关系,居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作了明确阐述。我的理解是,社区是居民之家,居民是社区这个大家庭中的成员,社区用服务的方式管理好居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这里面需要探索并建立居民自治的组织机制。应当在保留传统的社区—居民小组—居民垂直管理体制的同时,更好发挥物业公司、居家养老站等专业性服务组织,书画协会、合唱团、舞蹈队、门球组等居民自发性社团组织的作用,把居民组织起来,丰富、完善社会管理组织体系。宜城街道的睦邻点,依托居民家庭,把左邻右舍有相同爱好、共同兴趣的人员组织起来,就近开展活动,方便居民的同时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这是居民自治的一种创新,比较适合本楼道本楼幢本小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宜城街道对睦邻点进行扶持,由社区申报、街道审核后发放经费补贴,这个过程中,政府是决策者,社区是组织者,社会组织是实干者,居民在社会组织中找到了“社区人”身份,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增强了社区归属感,促进了社区生活共同体的形成。
社会管理最终是对人的管理,如何开展管理呢?做好人的基础性信息管理十分重要。要上门走访,调查了解,清楚知道一个楼道,一个小区,一个社区居民的基本情况,建立起信息化档案。
社会管理要靠人来管理。建好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很重要,同时保障工作经费,提供工作条件。
这里要说说居民与居民的关系。居民与居民,一墙之隔是两户人,拆了墙便是一家人。社区工作就是拆这堵无形的墙,把两户人变成一家人。这里面要发挥好睦邻文化的作用。
我们有一个体会,社区要用民主的方法解决法律没有解决的问题,用人情、耐心和诚意解决依法行政、法院判决解决不了的事情。是否可以提“以德治社”的指导思想呢?可以作进一步的研究。
六、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民主与法治密不可分。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既是一个严谨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生动的实践课题,是基层社会治理中应当把握好的一对关系。
民主在基层的实践是具体的,丰富多彩的。社会管理者,静下心来倾听来访人员的想法和诉求,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与群众交流沟通,决策民生事项时换位思考想一想百姓会怎么想,等等都应当是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民主是对他人人格和权利的尊重,是一种程序,是一种作风,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前提下,权利对权力的监督,是一个平等交流、在交流沟通中达成共识的过程。通过民主,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了解真实情况,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公平正义、凝聚各方力量。有了这种民主前提和政治基础,人民群众就可以广泛有效地动员起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推进社区的民主自治进程。
法治是民主的保障。建设法治宜城,应当从两个方面着力。一方面,社会管理者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另一方面,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自觉地在法律框架内行动和开展活动,建设人人敬畏法律、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城市。
民主需要法治保障,又要受法治的规范和制约。经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一些人举着民主的幌子,以追求民主权利为借口,组织群体性事件维护少数人或个别人的不正当利益甚至是非法利益。对这样的人和事,必须坚决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