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只是以一种极端方式提醒我们,在迎接大型企业为一地带来税收和就业的同时,也必须注意到它种下的某些危险种子。
纠结在利益与责任之间的地方政府
事故发生后,中石化和青岛市之间的关系,变得微妙。
面对公众和媒体的追问:原油泄漏7小时,为何没有做出必要的评估和疏散?这是缺乏预案还是有意掩盖?企业和青岛市政府,显然都急于厘清责任。中石化有关人士强调,即使是央企,也无法插手城市规划,更无权疏散群众;而青岛市则强调自己得到完整信息的时间和精度,都受制于输油管线的拥有者。
此番指责与猜疑,与此前石化企业在黄岛举足轻重的地位显然有所不同。
据报道,2008年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曾拟定《青岛市石化基地产业规划》,欲将黄岛部分区域规划为石化基地,丽东化工等炼化厂于是落户。而丽东化工厂建设时,当地居民不同意,曾长时间抗议,但在政府的支持下仍然建成。
市民反对一些有潜在威胁的项目进驻城市,但地方政府强势介入,以经济利益为首要目标,不惜压制舆论,强推项目上马——这样的情形,何止存在于青岛?在公共利益和经济增长的天平上,不少地方政府往往更看重企业带来的经济指标收益。这中渴望在欠发达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
以前述大连石化分公司为例,这家企业曾被媒体用“事故大户”形容,但是,这家企业又以172.4亿元纳税额获得2012年度辽宁省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第一名,而且是四年蝉联第一。因此,虽然事故不断,周边群众针对这家企业的维权却往往都不了了之,一些小型环境事件,甚至都不会得到企业和官方的承认。而如此放纵的结果,就是城市不断为之付出环境和安全的代价。
事故只是以一种极端方式提醒我们,在迎接大型企业为一地带来税收和就业的同时,也必须注意到它种下的某些危险种子。如果不能有效遏制安全事故频发的趋势,那么这种威胁必然越来越大。
11月29日,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国资委将修改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进一步从严处罚。这将意味着,央企如果不能强化安全意识,自己可能首先会遭遇发展“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