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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事件:舆论如何“干预司法”

在唐慧起诉湖南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终审“意外”胜诉之后,唐慧事件出现了戏剧性的“反转”。

  《南方周末》以一组报道披露了唐慧幼女被强迫卖淫案的诸多细节,认为此案存在核心证据不足、司法程序受到外部压力影响、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量刑过重等问题。

  ■铁永功/文

  在唐慧起诉湖南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终审“意外”胜诉之后,唐慧事件出现了戏剧性的“反转”:近日,《南方周末》以一组报道披露了唐慧幼女被强迫卖淫案的诸多细节,认为此案存在核心证据不足、司法程序受到外部压力影响、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量刑过重等问题。这组被称为“颠覆性”的调查报道,却用了一个带有明显评论色彩的标题,“唐慧赢了,法治赢了没?”

  这组报道的本意,似乎是为了还原作为“唐慧事件”源头的唐慧女儿被强迫卖淫案。但造成的最大后果,却是“颠覆”了唐慧的个人形象:由一个充满屈辱悲情的受害者母亲,变成了满口谎言、狡黠偏执、甚至挟舆论之威干预司法审判的“刁民”。

  哪一个唐慧形象才是真实的?在整个唐慧事件中,舆论真的“干预司法”了吗?

  谁塑造了唐慧的形象?

  唐慧引起广泛关注,是在她因上访被劳教之后。作为维稳式劳教害者的典型案例,唐慧的遭遇,被很多媒体广泛关注,尤其是中央级媒体新华社、人民日报的高调介入与持续呼吁,最终让唐慧提前重获自由,其“悲情母亲”的形象也由此深入人心。

  不过,依然有很多人,只知道唐慧的遭遇很悲惨,为年幼女儿的遭遇不断上访,却不知她究竟因何上访。因此,先回顾一下唐慧女儿被强迫卖淫案的来龙去脉,可能更有助于了解唐慧事件和围绕她的争议:

  2006年10月1日,唐慧11岁的独生女乐乐(报道中使用最多的化名),在熘冰场结识了19岁的周军辉,与其发生关系后离家出走,周军辉将她带到了秦星和陈刚夫妇开设的“柳情缘休闲中心”卖淫百余次,卖淫过程中遭刘润、蒋军军、兰小强和秦斌4人轮奸,收入被秦星、陈刚和周军辉瓜分。乐乐被解救后,因精神障碍和性病可能无法生育。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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