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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石油管线“点燃”的安全焦虑

爆燃事故初步原因分析

  央企并不意味着安全

  目前,国务院调查组已经将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爆燃事故定性为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这印证了此前公众对于中石化的质疑和批评。这些批评认为,正是由于中石化忽视公共安全,在操作和流程上出现低级错误和严重违规,才造成了此次重大死伤事故。

  中石化在黄潍输油管线爆燃事故中究竟存在哪些责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概括了三点:其一,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其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其三,泄漏后的应急处置不当,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戒区、封闭道路、通知疏散人员等预防性措施。这表明“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在生产发展的事前、事中与事后,都部分或全部地变形走样了。

  中石化是国有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中国最大的石油炼制商和最大的石油产品生产商,炼油能力世界第三,在2012年的《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上,中石化已经升至第5位。因此,言其“国民经济支柱”,真是一点也不为过。然而这根“支柱”——当然不独中石化,还有另一家国有特大石油石化企业中石油集团——在安全上,却越来越令国人忧心忡忡。

  根据媒体简单盘点,2010年至今,中石化、中石油两家企业,就已发生了超过10起的爆炸事故,其中多起有人员死伤。中石油的情况,并不比这次在青岛发生爆燃的中石化更让人放心。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在2010年和2011年多次发生火灾或爆炸,甚至,7月发生火灾的油罐,10月再次起火,令人怀疑其追责和改进工作,到底有无真正落实。

  不仅石油石化企业如此,化工、建筑等多个领域的央企,安全生产的形势也很严峻。2012年算是央企表现相当不错的年份了,但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34起,死亡171人。

  一般认为,央企管理比较健全完善,安全装备水平、安全技术水平也居于行业先进地位,相比民营等其他经济成分企业,应该更让公众放心才对。但为什么这几年也不断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呢?

  这一方面有认识和态度上的问题——目前许多央企感受到市场压力,在扩大规模等方面野心勃勃,但同时却忽视和放松了安全生产的意识。另一方面,大型央企层级众多,结构复杂,由此带来监管力度衰减、责任落实不严等问题。再加上现在很多央企的职工和分支、下属企业,与以往相比变化较大,过度利益化的考核引导、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滞后等问题,在企业内部埋下危险的种子。有些央企对于一些工程采取承包的方式,甚至几次分包,而必要的安全管理又没跟上,安全责任不落实,有的虽然是中央企业下属的一个单位,但实际上却是素质并不高的施工队,如何保证生产万无一失?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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