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汤安中/文(山东师范大学教授)
负债,对于小农经济等同于破败,因为它是一种简单生产方式,本来就不产生“剩余”,所以,借债意味着无可奈何的衰落与悲哀。但是,对于现代经济则根本不同,它是一种以扩大再生产为特征的快速膨胀的生产,它需要敏锐的前瞻性眼光与胆识,为了抢占瞬间即逝的时机,仅靠本身的资本积累就会丧失大量机遇,它必须通过集聚社会资本办法快速发展。
一个国家如此,一个企业如此,一个地方政府也同样如此。因为,地方政府在当今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不仅是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机构,还是一级所有制,它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财政收入与支出,她有本级政府的产权及其权益,它是国家委托的地方“国有制”。在现代竞争制度下它自然同样需要负债发展经济壮大自己。
但是,从媒体上见到的有关“地方政府借债”的舆论却几乎都是一概的批判、否定、惊呼、担忧,我深不以为然。这种忧虑不符合现代化需要。上世纪的计划经济流行的那个“内无内债、外无外债”方针,在中央虽已抛弃了,但却仍要地方政府指引,实是不当。从理论上讲,这种忧也是绝对错误的。上海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不借债她哪有那么多资本建设现代化港口、现代化城市交通及浦东新区?深圳这个渔村不借债怎能发展起今天的现代化城市?广州又怎样?成都又怎样?……在现代化背景下,一切具有经济实体功能的“个体”,为了不被淘汰,为了更好地生存都必须走负债发展经济之路。所以,我们对地方政府负债问题不能一概采取否定态度,要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态度与对策。
这是一个必须首先厘清的地方政府债务的理论问题,我认为要从全面否定,转到积极、肯定,但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