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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仲勋往事:曾在菜场请教老太太们鸡蛋为什么贵

和大多数的领导人不同,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习仲勋的回忆,不是超强的记忆力,外交场合的应对机智,或者是磅礴大气的诗词。习仲勋从来不是那个冲锋在前的旗手,他可谓是一位工兵型政治家,他的工作成绩往往是默默的,在逆境中,这位西北人有着异乎寻常的忍耐力。他的坚忍收获的是苦尽甘来。

  容忍的1980年代

  转战立法机关时的习仲勋一直想制定《不同意见保护法》

  1980年2月25日,习仲勋收到了由刚刚上任的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签发的《关于为所谓“习仲勋反党集团”平反的通知》,正式获得平反;半年后,他被补选为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同年11月,为中国开放国门的第一波大潮中表现出众的习仲勋被调回中央工作。 

  这一年春节,一场盛大的春节联欢晚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习仲勋以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身份出席,与曾经的老朋友们共度欢乐时光。此情此景,自1962年离开国家领导岗位后,习仲勋已经很久没有体味。这只半途被放逐的大雁,在忍受了长时间孤独而艰难的飞行后终于重回雁阵。

  1981年6月,习仲勋在十一届六中全会上被增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协助胡耀邦处理党的日常事务。由此,两个都曾受到“左”的迫害,并以宽厚、正直被人所记住的老人,开始了他们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段合作。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的胡启立后来回忆:胡耀邦同志对习仲勋非常信任,把许多大事情都交给他办理;当时中央书记处成立了临时领导小组,胡耀邦任组长,习仲勋任副组长,许多日常工作都是由习仲勋负责。

  中央书记处的办公室在中南海勤政殿,习仲勋在那里度过了他政治生涯中最为重要的7年。这也是一个国家掉转航向、拨乱反正的关键时期,既要为过去的历史埋单,又要花费巨大的心血开辟新航线,同时还得防范大船拐弯时可能遇到的风浪。

  配合胡耀邦,为冤假错案平反、推动组织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干部的新老交替、精简机构、恢复法制等,是这一时期习仲勋的主要工作,同时,他还需要和随时可能卷土重来的极“左”思潮做斗争。

  “左”的错误曾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历史进程,也是习仲勋人生中的梦魇。“文革”结束后,它虽然得到纠正和压制,但并没有完全丢掉战场,一有风吹草动便会死灰复燃。

  1980年代初的“清除精神污染”便是这样的一次运动。原本只是一些革新者和保守者之间的辩论与碰撞,后来却演变成了对于普通人生活方式的指摘,不许烫发、穿喇叭裤、跳舞……甚至不许养花、养鸟,否则便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更为荒唐的是,《马克思传》内页因有马克思夫人燕妮袒露肩膀和颈胸的照片,而被视为“黄色书籍”加以没收。

  这场运动受到了胡耀邦的反对,习仲勋也站在胡耀邦这边,坚决抵制“清除精神污染”。胡耀邦身边的一位秘书回忆,一次干部工作会议后,习仲勋曾忧愤地向胡耀邦表示:“现在‘资产阶级自由化’成了一根打人的棍子,谁要是提出不同意见,或者他们看不顺眼,想整某个人了,就给他扣上一顶‘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帽子,简直是岂有此理!”

  最终在胡耀邦等人的及时制止下,“清除精神污染”运动仅仅推行了28天便戛然而止。习仲勋一生中曾多次遭遇身边的同事或老战友因发表了一点不同的看法而受到迫害,他自己也被深度卷入,所以当手中重新拥有可以说不的权力后,他对那些不同意见者抱以极大的理解和包容,有时候,他也不惧做一名“不同意见者”。

  在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中央书记处书记的同时,习仲勋还有一个身份很容易被忽略,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这一身份让他对如何保护不同意见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诞生于1979年2月,是为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而成立的权威性立法机构,第一任主任由刚从流放地陕西商洛回到北京的彭真担任。1981年,习仲勋接任第二任主任。他们的任期各两年3个月,到1983年9月法制委员会就结束了历史使命。

  当时在法制委员会下面的民法、国家法室工作的高锴,说他对习仲勋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多次跟大家讲要保护和尊重不同意见”。现年85岁的高锴居住在北京北三环边上的一栋居民楼里。去年习仲勋100周年诞辰之际,他第一次在媒体上披露习仲勋曾建议制定《不同意见保护法》。

  当时,习仲勋同民法、国家法室的几位工作人员一直在为修改民法草案四处征集意见。很多人反映草案文字“法言法语太多,看不懂”,甚至有官员把“法人”理解成“法国人”。这让民法室的一些人有些不高兴,向习仲勋汇报工作时,说了一句:“一些人没有起码的法律知识,可以不征求他们的意见。”但习仲勋不以为然,他认为大家看不懂是因为法制荒废多年,很多人缺乏法律知识,唯有写得更通俗,才能达到普及效果,并让高锴把草案及有关资料送到语言学家吕叔湘那里,让他在文字上提供一些建议。

  “文字修改,你们要听吕老的,他是语言大师。不要听我的,我不懂。”高锴说他曾多次听习仲勋讲过“我不懂”,这是其中的一次。

  吕叔湘修改完后,习仲勋又一次召集讨论会。会上,大家对吕叔湘的修改意见都很认同。习仲勋心情很好,由此引发了很多关于如何对待不同意见的言论,其中就包括制定《不同意见保护法》。

  “我长久以来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就是怎样保护不同意见。从党的历史看,不同意见惹起的灾祸太大了!‘反党联盟’、‘反革命集团’、‘右倾投降’、‘左倾投机’等等,我经历过的总有几十起、上百起,但最后查清楚,绝大多数是提了一些不同意见,属于思想问题,有不少意见还是正确的。……因此,我想,是否可以制定一个《不同意见保护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允许提出不同意见,即使提的意见是错误的,也不应该受处罚。”

  “我说的保护,是指保护不同意见者的一切权利,不受刑罚,也不受其他处分,这样才能让人畅所欲言……这是一条很难掌握的界线。例如,改革之初,我在广东省工作,建议中央批准设立经济特区,当时就被一些人斥为‘向境外资产阶级投降’。如果对现行政策提一些不同意见,就是反党、反社会主义,那还有可能改革吗?”

  虽然是30多年前的事情了,高锴仍记得习仲勋的聊天内容。

  今年年初,面对《博客天下》记者,他谈及披露这件往事的初衷:“这思想非常了不起,跟他深刻的经历有关。”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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