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薛蛮子涉嫌嫖娼和聚众淫乱案
“黄马甲”对着镜头“认罪”的画面引发法律界的争议。
【案情】2013年8月23日,知名天使投资人、网络打拐名人、微博大V“薛蛮子”(中文名为“薛必群”)因涉嫌嫖娼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行政拘留。事后,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分别于8月25日、29日发布消息,对外公布其涉嫌嫖娼和聚众淫乱情况。2013年8月2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用近三分钟时间对该案进行了详细报道。2013年9月2日,薛蛮子被刑事拘留,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影响性】犯罪嫌疑人权利
2013年的薛蛮子经历了从天堂到地狱般的法律与传媒体验。以微博、社交网站等为代表的新媒体,既造就了薛蛮子这样的公众人物,为其提供参与公共话题和事件的机会,也提供了国家有权机关直接对公众发布相关资讯、影响社会舆论的平台。如同其他公众人物一样,新媒体时代的公众人物固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珍惜自身形象。然而,在媒体可以直接影响社会公众和舆论的情况下,无论是对于公众人物隐私权和程序权利的必要保护,还是对于媒体信息公开的必要限制,以及在尊重司法独立避免媒体审判方面,都应当在法律上予以进一步的界定和规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