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浙江张氏叔侄冤案
蒙冤近十年的张氏叔侄终于等来了法院的改判和道歉。 (图片来源:浙江法院网/图)
【案情】2003年5月19日,安徽籍17岁女孩王冬被人杀害,公安机关经侦查认定此案系张辉、张高平叔侄所为。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同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院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二审判决后的九年间,张氏叔侄一直在申诉,浙江省高院于2013年3月26日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氏叔侄无罪。2013年5月17日,浙江省高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
【影响性】冤案拷问司法作业流水线
回头看,此案从侦查、批捕、刑拘到审判的过程中,漏洞层出,抗争不断,其间只需一个部门或一名办案人员严格依法侦查或审理,冤案就不会发生。遗憾的是,本该互相监督、独立办案的公检法办案人员却对疑点熟视无睹,“女神探”只往有罪方向推定,警方甚至违法使用“狱侦耳目”和刑讯逼供,法官“留有余地”判死缓,为掩盖一个错误而制造更多更大的错误。冤案拷问我国司法作业流水线,最高法院大法官发表反思文章呼吁增加裁判者独立审案、定案的权力。此外,此案再次印证了刑讯获取的口供是为“毒树”,若非毫无例外地对非法证据予以绝对排除,则意味着“毒树之果”还有侵害公民的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