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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退休检察官举报自己办错案:这是我最窝囊一案

自2006年起,高尚已连续申诉7年。 资料图片

  自2006年起,高尚已连续申诉7年。 资料图片

  核心提示

  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却成了刑事案件;环卫工高尚一审被判无罪,最终却成戴罪之人。

  本文中,曾经担任一二审公诉人的检察官向读者展示了案外神秘力量之强大。

  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在这方面明确了改革方向。

  2013年11月1日,孟宪君带着一大摞材料乘高铁到北京。他是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退休检察官,到北京是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举报自己八年前曾经办过的一件错案。

  孟宪君在北京待了两天,将材料递交给最高检人大代表联络处的相关负责人。他没有太大把握,带着些许沮丧回到淮北。在数次的采访中,他不止一次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干了数十年的检察官,“这是我办的最窝囊的一个案件”。

  这个案子发生在2005年,他是案件一审及二审的公诉人。案件当事人名叫高尚,时为安徽省淮北市市容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容局环卫处”)的一名普通工人,被判“挪用资金罪”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除一年多的看守所生活使高尚染上神经性皮炎外,这一罪名表面上并没有太大的实质性影响:他账户里的钱一分未动,环卫处的工作还在,工资照发,他也没有在监狱里服刑。

  然而,在孟宪君举报到最高检之前,高尚已经申诉了7年,从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到最高法,其间案件被驳回申诉数次,高尚找了法学专家、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媒体,在淮北、合肥与北京之间来回奔波的次数“数不清”。

  源起卖地集资建房

  高尚手里有一块地,他父亲做生意的朋友欠款,想以土地抵押,但在土地局咨询时得知,该地不能抵押,只能转让。因为没有钱,高尚请朋友刘家保出资办理转让手续并挂在其名下。这宗S1101地块面积17238.01平方米,位于淮北市相山区相山路东淮坊路南。

  淮北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也认定,2003年1月3日刘家保获得该宗地的土地使用证,而实际出资转让该宗土地都是雷河选煤有限公司宫超(刘家保是其职工),具体经办人是高尚,也就是说该宗土地实际拥有者是宫超与高尚,刘家保只是挂名。

  2003年下半年,当时市容局知道了高尚的这块地,跟高尚商量要买地,给职工建集资房。

  高尚答应卖地,并于当年11月6日与刘家保在相山区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书》,由刘家保委托高尚全权代表其办理这块地“权属转让、结算及相关事宜或联合开发、结算相关事宜”。

  之后,高尚引进一家开发公司参与建房。2004年1月8日,他与淮北市图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南公司”)签订《联合开发协议书》。协议书中指出拟建面积约4万平方米;投资方式明确高尚投入土地,图南公司投入开设建设所需全部资金。高尚作为土地所有方的约定分成比例为30%,折合人民币840万元。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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