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据李占魁描述,2010年10月23日晚上,他与父亲李修武等在家休息,七八个人带着手枪进来就把父亲摁倒在地、戴上手铐,接着就是搜查全家,把银行卡、存折、房产证等全部带走。警方当时并未出具逮捕证,李占魁上前问怎么回事,一个警察回应:小心把你一起办了。
在他的印象中,父亲喜欢安静的生活,喝茶,看新闻,很老实,从不与人起冲突。他的名下也没有什么资产,当时专案组向家里要了2000元给李修武做暂时的生活费,说他肯定是回不来了,未料一语成谶。
台士华(李俊外甥)狱中见妻子 双腿站不稳
李俊的外甥、俊峰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台士华,被判决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隐匿会计凭证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2010年10月23日,妻子马女士得知台士华被警方拘捕,“中午11点我们还在通话,下午听朋友说他就被带走了。”马女士表示,台士华在俊峰上班一共1年零3个月,虽然是法定代表人,但薪水并不高,当时正逢俊峰集团下属的金龙玉凤俱乐部因涉嫌卖淫被查,觉得可能是被带走配合调查了。
2012年4月,在相隔一年多后,马女士第一次得以在看守所与丈夫会见。会见过程中,看见丈夫双腿已难正常站立,她不禁心酸落泪,“他对我说,‘你放心,我的案子是最冤枉的,慢慢会出来的’,也说在里面一直在申诉”。台士华被羁押后,马女士随在武汉读书的女儿在湖北生活了一段时间,她说自己已经开始渐渐适应这样的生活方式,一边申诉一边守候。
魏文清(李俊侄女婿)获刑四年 见律师被盯着
李俊的侄女婿魏文清,是俊峰集团下属置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案的第三被告,被判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4年。在本案中,魏文清是唯一聘请重庆市以外地区律师的当事人。两名成都律师向南都记者坦言,在整个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理过程中,当事人的会见权受到严格限制和剥夺。
“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会见,另一个是会见时旁边有陪同,在会见时不能谈涉及案件的事情”,四川篇章律师事务所律师文闻回忆,与魏文清的会见是在一两平方米的屋子里,专案组的副组长一直站在后面盯着。
文闻表示,魏文清跟着李俊的时间长,集团主要业务房地产是他在主管,但会见时不允许律师提供更多的法律咨询,连解释罪状都不行,“这样的会见只有表面意义,相当于一种安抚性的会见,丧失了法律意义上的帮助作用。”当南都记者来到魏文清在重庆的原住所,发现魏家人已经搬离。
郑鸥、郑毅(李俊外甥)审讯连坐老虎凳 被吊八小时
记者见到郑鸥时,他正在家中休养,虽然被释放已有5个月,但他仍然眼眶红肿、身体虚弱,看上去精神状态很差。哥哥郑毅离他住的小区很近,但不愿意再见人、也不愿再回忆往事。兄弟俩是李俊的外甥,其中郑鸥在集团承担办公室主任的工作。在本案中,法院判决两人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执行了有期徒刑18个月。
据郑鸥描述,2010年11月3日下午,他在集团三楼办事,接到办公室文员的电话,说:有人找你,下来一下吧。来到集团负一楼,郑鸥看到两人的胸牌上写着091-1012。专案组的人员只问他是不是郑鸥、老家是不是湖北的,便将他带到办公室附近的沙坪坝区戒毒所,在提讯室提讯。坐在老虎凳上,郑鸥遭到殴打和辱骂,在30多个小时中不能吃饭、喝水、如厕。
根据郑鸥回忆,他随后又被转移至沙坪坝区看守所进行审讯,专案组通过各种威逼利诱希望他能认罪、签口供。此外,在关押过程中,要求他签署俊峰实业的个股转让。其间郑鸥坐过两天两夜的老虎凳,被吊在空中8个小时。而在案件开审前,虽然一共见了3次律师,但前两次的时候专案组都不让说案情,律师会见的内容就是寒暄安慰。
在刑满释放后,郑鸥说自己已经精疲力尽,面对年幼的女儿,郑鸥不知如何向她解释这段消失的日子。与此同时,郑鸥的心理也遭受了严重的创伤,他停止了所有的工作,希望能够恢复过来。唯一令他感到安慰的是,这段时间已经过去了。
采写:南都记者 刘伟 特约撰稿 张舟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