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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风暴中的民企:几十亿公司买个灯泡都要报批

俊峰集团,是重庆房地产业排名前五十强的家族式民营企业。在打黑浪潮席卷前,它拥有几十亿资产,负债率仅20 %,公司史上最大地产项目“香格里拉”开盘即售卖一空。正当它迅猛发展之际,却突然遭遇了一场风暴。

  然而,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一、二审中都没有采纳涉黑有关的辩护意见,在对刑讯逼供没有进行调查的情况下采信了口供。而令人意外的是,在当事人供述、证人证言在所有证据占到近80%的情况下,案件的定性、定罪最终与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没有二致。

  “重庆公检法对于打黑当时提出了‘两超前,一延后’,‘超前’相当于检法统一办案,而‘延后’相当于侦查权的延续”,在本案中一名主要被告的律师看来,这种做法直接导致司法系统内部丧失了纠错能力,案件只要进入专案组,定罪量刑基本都确定了。

  罗淙(李俊妻子):与李俊两度离婚 获刑一年

  罗淙是李俊的第二任妻子,在李俊远走他国前,她一直扮演着相夫教子的传统角色。现在,她则是李俊庞大家族产业的实际掌舵者。在打黑动荡之中,她与李俊两度离婚,之后又因窝藏罪被判刑一年。

  2009年重庆开始打黑时,看到很多民营企业家被抓,李俊也时常在家中为这些人打抱不平,但从未想到这样的罪名也会降临在自己头上。据罗淙回忆,为了保护母女,李俊和罗淙在2009年7月办了离婚之后外出“避风头”。8月12日李俊被通缉,当晚李俊想回家看孩子,然后就被抓了。

  李俊第一次被抓关了3个月,事涉一个与军方征地合同的纠纷,最后通过赔付4000多万元解决。在罗淙看来,“征地时涉及一个加气站,当时对方承诺负责拆迁,但最后算我们的责任,这3个月期间做了充分调查,还有释放书为证,这已经证明李俊没有任何罪名了。”

  2010年8月5日,李俊和罗淙办理复婚手续,然而在10月19日又再次办理了离婚。李俊在与罗淙第二次离婚后办好了护照,于10月22日从成都飞往香港。但在李俊离开成都后,罗淙很快被捕,她的行为被认为是涉嫌窝藏罪,帮助李俊出逃境外——— 令她不解的是,李俊离开时的身份是合法公民,也是按照正常手续出去的,为何自己会因此被判窝藏罪关了一年?

  2010年10月22日13时许,罗淙被套上头套送至戒毒所关押。据罗淙回忆,自进入戒毒所一直到25日深夜,她长时间被强迫坐在老虎凳上回答讯问。“当时听到脚步声就心惊胆战,也时常听到隔壁传来的惨叫声,这样持续了一个月左右。一直很压抑,想自杀”,她说。

  李修武(李俊哥哥)涉黑第一主犯 获刑18年

  李俊的哥哥李修武,在警方追索李俊无果的情况下,被定为了黑社会性质集团的第一主犯,最终被判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组织卖淫罪、隐匿会计凭证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8年。而在弟媳罗淙和儿子李占魁的眼中,李修武与俊峰集团的联系都仅是“挂名”而已。

  罗淙回忆,在其与李俊第一次离婚后,李俊为了安全考虑,将公司51%的股份分给了哥哥李修武,49%转给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台士华。根据罗淙透露,上世纪90年代两兄弟一同经营加油站,2000年在加油站被转让后,兄弟俩就分道扬镳,李俊出来自己做生意,李修武随着加油站到了新的公司上班,“之前都不在公司,参与公司最大的事情就是帮忙俱乐部的装修。”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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