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普遍认同于需要有独立于行政系统的晋升渠道。朱景文一直希望,法官能够在编制上单独拿出来成为司法序列,在级别上区别于一般公务员,待遇上保证法官的尊严。“公务员和公职人员是两个概念,我国应在制度上给法官的职业化、专业化提供更多稳定性保障。”
彭小龙据此表示,法官队伍管理要充分尊重司法规律。构建科学合理的、符合法官特征和司法规律的准入、退出、等级及升降、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职业保障等制度,将是法官队伍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对此,国家层面已经有所动作。今年3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以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彭小龙还建议,亟需从制度上整合有关法官队伍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除了法官法等少数法律以外,我国有关法官队伍管理的规定散见于不同的规范性文件中,这不仅给法律适用带来了困难,而且不同规范性文件之间的规定常有相互冲突的情形。
对此,法治周末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位人士那里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制度改革,以建立起区别于党政干部、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新体制。在调研论证基础上,该院正推动相关实施意见尽快出台。
彭小龙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法官队伍管理要重视制度的实施。目前我国法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现有的许多规定没有得到有效地实施。例如,一些法院在实践中对错案的认定标准和范围远远超出了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此也导致该办法第22条规定的有限的法官责任豁免沦为一纸空文。
除此之外,朱景文强调,要把法官的人均收案数降下来,必须注重我国纠纷解决的整体布局,尤其在大量的诉讼集中于法院的情况下,更应该注意诉讼分流。
朱景文提出,没有多大争议的案件不必到法院,应该由基层人民调解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来处理。“案件太多导致审判时间紧迫,即使没有腐败,也难以保证审判公正。所以法院受理的案件数一定要得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