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准确把握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我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的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以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严控人员编制,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健全完善符合重庆实际的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直辖市行政体制,为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人民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扩大人民群众对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参与度,更好地为企业、社会和广大群众服务。二是坚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科学界定政府的行为边界,该政府管的要坚决管好,不该管的不去干预,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三是坚持权责一致。合理划分同一层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职权,避免多头管理。明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权责,更好发挥区县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充分发挥市和区县两个积极性。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权责对等。四是坚持公正透明。加快构建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平等竞争和平等发展的制度环境。实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优化政务流程,提高行政效能。五是坚持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法治重庆,将政府全部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六是坚持有序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规划,系统设计,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做到既积极又稳妥,把形成共识、能改的先改起来,保证改革事项抓一件成一件。
(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精神,结合重庆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行政体制改革要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这是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和核心,也是难点。要把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为各类市场主体松绑,该放的要坚决下放,该取消的要取消,该合并的要合并,能一个部门管的就一个部门管,坚决防止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过细,决不能搞变通、明放暗不放,更不能边减边增、明减暗增,今后一般不再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大力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放宽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程序,创造条件逐步推行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和网上登记等制度,由注重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地释放市场活力。要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打破行政性藩篱和垄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放宽民间投资限制,打破“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转变政府职能,不是简单一放了之,该放的要放,该收的要收;该弱化的要弱化,该强化的要加强。要强化宏观管理职能,加强全市范围内特别是大都市区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城市发展和建设规划、交通路网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等统筹安排,促进资源配置最优化,坚决防止一哄而上、各自为政。强化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突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监管,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的扭曲现象,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产和生命安全。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和创新新形势下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户籍管理、网络管理、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管理等,大力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强化公共服务,把重点放在“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上,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要求,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当期可承受、又长远可持续,既解决民生实际问题、又持续提高民生整体水平,既抓实具体民生项目、又建立民生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增强民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务。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总的方向是,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现机构设置精简、统一、效能。这次机构改革调整,主要涉及卫生、计生、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文化广电等几个部门。要对照国务院改革方案,结合重庆实际,按照同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强化机构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明确部门职能定位,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做到权责一致,力求机构更精简、职责更清晰、管理更高效。区县政府机构设置既要与市政府机构改革衔接,又要体现本级政府的功能特点,从工作实际出发,科学设置部门机构,不要求上下完全对口。两江新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在创新机构设置、职能转变和政府管理方式等方面力度要更大一些,更好地适应新区开发开放的要求。编制是刚性约束,政府机构改革必须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政府规模,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把更多财力用于改善民生。
三是深化扩权强区强县改革。区县是全市工作的主战场。要按照全市功能区域划分和区县功能定位,向区县放权,给区县让利,让区县搞活,充分调动区县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合理划分市与区县的职责权限,市政府应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大事、谋全局、定规划上,应当实行就近和属地管理的政府性事务,要彻底下放给区县。坚持财力重心向区县倾斜,完善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和规模,市级重点项目要尽量降低对区县配套资金的要求,减少“上级点菜,区县买单”现象,切实做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要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理顺区县与乡镇、街道的管理体制,切实减轻城乡基层社区的负担和压力,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切实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更好地发挥基层组织在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扩权强区强县,必须坚持权责一致,区县责任更大了,对区县领导同志的要求也更高了。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对一些重大问题要实行终身追究制度。
四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事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对社会组织的授权,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和监督管理,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增强发展活力。特别要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要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全面清理整顿由政府部门发起或“挂靠”政府部门的各类社会组织,严肃纠正和查处协会商会隔三岔五搞评比、派赞助、乱收费等行为,坚决防止社会组织成为新的“衙门机关”或“二政府”,坚决防止成为政府主管部门的“钱袋子”或“寄生虫”。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办法,将某些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承包、规划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加快形成提供公共服务新机制,促进公共事务管理向“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方向转变。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大改革力度,加强自身建设,找准角色定位,强化行业自律,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
五是加快完善两江新区及各开发区的管理体制。两江新区的开发建设,是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新区事情新区办”的原则,赋予两江新区更大的开发建设管理权限,在经济发展、开发建设、财政体制上实行最大限度的放权,做实两江新区开发职能。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加强协作,增强合力,建立市级部门与两江新区联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帮助新区争取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推进新区更好更快发展。进一步增强两江新区统筹协调能力,理顺两江新区管委会与新区内各开发主体的关系,建立和健全两江新区全域考核和激励机制,切实增强新区开发建设的自主权,为两江新区大开发、大开放创造更好的条件。要以有利发展为目的,进一步完善其他开发区管理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开发区机构规格、干部职级、任免程序不变,促进各类开发区放开搞活,增强与属地的协调融洽,共赢发展。
六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是现代政府的基本特征,也是服务型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反馈纠偏机制,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实际、经得起实践检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立法工作,坚持立、改、废并举,抓紧制定、及时修订和清理废止一批行政规章,扩大行政立法的公众参与度,克服部门利益化倾向,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梳理政府部门行政职权,公布权责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严格规范执法,健全执法体制,清理整顿和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着力解决执法职权交叉和多层多头执法问题,坚决纠正简单、粗暴、野蛮执法,树立行政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同时要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行政问责、政府绩效管理等制度,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和政府工作透明化,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政府,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七是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制度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坚持把政府管理制度创新与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简化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流程,加快实现办事过程的电子化、网络化和自动化,通过信息化倒逼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倒逼政务管理制度建设,推动政府管理理念、手段和方式的变革,提高政府科学管理水平。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平台和技术基础,实现信息共享、流程再造和无纸化办公,全面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逐步实现“不见面审批”,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机会,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更多便利。深入推进市、区县、镇街(乡)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更为综合、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健全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加大授权力度,优化办事流程,真正实现“一站式”办理,将政务中心真正建成为民、便民、利民的政务超市。强化网络问政和监督,通过收集网民意见、开展在线交流、发布网络信息等办法,倾听群众呼声,把握社会动态,提高民众对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