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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原县监察局长上访1年无果 称信仰受到改变

体制内的上访者只是一个简单的上访者,不应该被贴上这个或者那个标签。每个人都有上访的权利。重要的是,如何在公正的法治环境中解决问题、平息纷争,这无论对政府,还是上访者而言,都十分重要。

  前警察十年难觅“清白”

  文_本刊记者_曾晖发自河南新乡

  “我们的确集会搞过活动,但这次真没有!”

  何祖华怎么也想不到,今年5月,因在北京国际园艺博览会的门口站了一会儿,几天后,他和同伴会被警方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刑事拘留37天。

  进了北京市看守所,他才知道,原是警方抓错了人,误以为他们参与了当天的一起群体闹访。

  何祖华自叹运气不好,却也暗自庆幸,他是这批人中唯一拿到官方手续的。

  所谓的手续,其实不过一张进所时随身物品的检查证明,以及北京市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同意“取保候审”的文书。但在何祖华的眼里,“这是非法拘禁的证据。”

  记者问:“你的证据意识很强。”

  ——“我以前是警察,更早前,还是一名警校教师。”

  咖啡因悬案

  1993年7月,河南辉县市新辉制药厂业务员申伟举从湖南购买3吨咖啡因。货到新乡铁路货场(不属新乡县管辖)即被新乡县检察院越权以“打假”名义连人带货扣押,申伟举被刑事拘留。

  在该院部分办案人员收受申家礼金并发现咖啡因并非假货后,将申伟举取保候审,又将咖啡因贩卖,共获利约14万元。

  其后事情败露,案件于次年1月移交至新乡市公安局预审科,由李立富主办,何祖华协助。这是何调入公安局参与办理的第一起案件,那一年,他33岁。

  李、何二人调查后认为:该案中申伟举是制药厂业务员,没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有犯罪事实(据申伟举事后供述,他第一次被取保后就回到药厂与相关领导串供,获得了伪证),且申已被羁押10个月,严重超期,又因咖啡因被新乡县检察院倒卖,两名民警旋即向上级汇报。局领导授意不再调查,市领导则指示交由新乡市检察院处理,最终申被释放,新乡县检察院有关涉案人员也未受到任何处理。

  此后,新乡市公安局预审科撤销,并入刑侦部门,该案不了了之。直至2000年,事情突然出现转折,申伟举又因运贩大量咖啡因,遭人举报后被捕。

  2001年新乡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由该院法纪科主办。

  时任法纪科长的卫安刚、副科长秦体全在调查中发现申伟举于1993年先被拘后释放的情况,便怀疑当年公安局办案人员徇私枉法。

  适逢河南检察机关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打击黑社会保护伞行动,求功心切的办案人员迫不及待地向上级汇报,称“在新乡市公安局挖出一个黑社会保护伞”。

  李立富、何祖华随后被拘捕。何祖华回忆,自己曾被当面呵斥:“你们的局长、科长马上也要进来。”

  然而,在调查取证后,检察院逐渐意识到,他们对案情的预想存在问题。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正确做法是撤销案件,但那样就没法向上级交代。为逃避错案追究,他们选择了将错就错,制造伪证,对我和老李强行起诉。”何祖华说。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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