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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原县监察局长上访1年无果 称信仰受到改变

体制内的上访者只是一个简单的上访者,不应该被贴上这个或者那个标签。每个人都有上访的权利。重要的是,如何在公正的法治环境中解决问题、平息纷争,这无论对政府,还是上访者而言,都十分重要。

  “软办”的硬实力

  然而,让郭学宏没有想到的是,当年5月13日,此案在吉林省软环境视频会上被通报批评了,而吉林省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软办”)属省纪委下属部门。

  随即,伊通县召开全县干部大会。郭学宏回忆,会议正式开始前,时任县长徐远征曾向郭学宏询问过此事:“你的通报批评到底是怎么回事?”郭学宏当时拍着胸脯,朝这名很了解自己的领导保证,绝没有原则问题。

  5月23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给郭学宏吃了一颗定心丸,然而一年后,这颗定心丸药效过期。

  2010年6月3日,四平市纪委召开涉软案件新闻发布会,邱冬华案被作为典型涉软案件再次被通报,伊通法院被严厉批评。

  据知情人士介绍,“软办”介入调查一个月后,曾给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过通知,要求他们对邱冬华案有关问题做出说明。当时四平中院的一名副院长带着郭学宏和张志信一起去“软办”主任李明国的办公室,向其做了详细汇报。

  “领导觉得我们没有保护好软环境,破坏了招商引资。”郭学宏说。

  记者采访得知,吉林省软办的结论是,伊通县法院在审理邱冬华案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法超标的查封,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而该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再担保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不予办理,致使财产被查封长达17个月,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直接负责该案的法官张志信认为,当时裁定书中说了邱可以继续使用那些设备,很难界定有多重大的损失。郭学宏则表示,当时李明国要求伊通法院无条件解除之前的查封,并允许邱冬华将保全的财产拉走。但按照法律规定,案件的对错与否,应该由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

  郭学宏清楚地记得,遭到拒绝后,李明国非常生气,还拍了桌子。随后的一段时间里,李明国三天两头就打电话让郭学宏去他在长春的办公室解释问题。

  多次交涉无果后,四平市纪委决定,伊通县法院院长姜守臣因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建议免职,分管副院长郭学宏因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马鞍法庭庭长张志信因负有直接责任,被建议撤职。

  时任四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姜焕昌则强硬表态:“今后,凡是涉软案件,无论涉及到谁,必须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至此,郭学宏才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邱东华找了浙江商会帮忙,并给当地政府施加压力,而这属于“软办”的“业务范畴”。

  2010年7月,郭学宏正式被撤职。5个月后,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依然判决马东昌胜诉,但郭学宏的处分也没被撤销。

  记者通过多方采访,得知伊通县纪委副书记殷国军的两点意见代表了官方的调查结果,一是当年处分郭学宏仍然是因法院办错案,二是吉林省纪委未干涉伊通县法院审判工作。

  一名当地信访部门官员则告诉记者:“郭这个人啊,怎么说呢,一开始是指责纪委违规干涉审判,后来又咬定是对他撤职的程序不对,甚至找上当时被处罚的三个人一起上访,不过另外两人很快就退出了。现在他又患上了‘迫害妄想症’,老以为有人要害他。他本身有脑溢血,说真的,我们有时很担心他一时激动,出什么大事。”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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