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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原县监察局长上访1年无果 称信仰受到改变

体制内的上访者只是一个简单的上访者,不应该被贴上这个或者那个标签。每个人都有上访的权利。重要的是,如何在公正的法治环境中解决问题、平息纷争,这无论对政府,还是上访者而言,都十分重要。

  郭学宏:从法院副院长到上访祥林嫂

  文_本刊记者舒炜

  7月初的一天下午,郭学宏踮起脚,颇为费劲地昂起头,打量着自己家楼道里的一个新安的监控摄像头,“还没到国庆啊,这玩意儿怎么又装回来了”?百思不得其解后,他把这个“料”抛给了几家媒体,在网上再度引爆“上访法官被监控”的话题。

  8月7日,47岁的郭学宏在接受《廉政瞭望》记者采访时会心一笑:“原来不是监控我的,是监控这幢楼里一家新开公司的,但很难说国庆前会不会再专门给我装一个。不好意思,家人都说我是惊弓之鸟了,老是疑神疑鬼的。”

  新院长的“一根筋”

  撤职之前,郭学宏是伊通县管民事的副院长。伊通是吉林省唯一的满族自治县,虽然离长春很近,但长期是省级贫困县。当地多名官员向记者证实,像郭学宏这样解除职务和级别,仅保留公务员待遇的,一个月全部加上有2000元左右。

  “老郭算不错了,还保留了公职,要是直接开除,就啥都没了。”这是伊通了解郭的官场中人普遍看法,“一根筋、不听领导招呼”是钉在郭学宏身上的标签。

  “有人说他当上副院长,是因为无党派的身份来配班子。”郭的一名同事则向《廉政瞭望》记者透露,“但我不这么看,老郭在法院系统干了20多年,当了4年多副院长,业务上是过硬的。”

  就这样,在伊通官场上被视为“很倔”的郭学宏从未想到,2009年接手的一起普通经济纠纷案会完全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走向。

  2007年10月26日,长春商人马东昌与浙江商人邱冬华签订了一份采石场承包经营协议书,约定马将自己的伊通县财源采石场承包给邱两年,每年承包费220万元,按月支付。由于邱冬华未按协议支付承包费,双方发生纠纷。2009年1月6日,马东昌将邱冬华诉至伊通县法院。当日,该院管辖的马鞍法庭受理了此案,庭长张志信负责审理,而分管此案的正是郭学宏。

  因担心邱转移采石场的固定资产,马东昌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伊通县法院6天后裁定,将财源采石场的生产车辆和设备、1.2立方米石料查封。“为了不让他(邱冬华)有经济损失,我们明确告诉他,查封的设备可以继续使用,但不能迁走。”郭学宏说。

  3月2日,伊通县法院判定马东昌胜诉,并要求邱冬华在“本判决生效后10天内给付承包费152万余元”。

  此后,邱冬华以实物担保等方式要求解封。但都因为资格问题,被法院拒绝。其间,伊通县法院已退休的院长戚长玉多次找郭学宏和张志信,要求在解封财产一事上“行个方便”。

  “老领导说情,我很为难。不过最后还是跟他说,自己刚上来,还是让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吧。”郭学宏说。后来,伊通县法院的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不同意解除查封,待被告(邱冬华)提供现金或有效实物时再议。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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