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2月4日讯 列显伦是法律界资深人物,先后担任终审法院常任法官(1997至2000年)及非常任法官(2000至2015年)。出生于香港的他,1956年毕业于牛津大学墨顿学院,其后于1959年及1960年分别在英国及香港取得大律师资格,并于1970年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
1992年,列显伦加入香港司法机构出任上诉法庭法官。1995年,他获委任为上诉法庭副庭长。1999年,列显伦获委任为格雷律师学院名誉管理委员。他于2000年获颁授大紫荆勋章,又于2014年获委任为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
时任香港特区终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当时在声明中,赞扬即将离任的列显伦和即将退休的常任法官沈澄在未获委任为法官之前,在法律界已建树良多,广受赞扬。“在司法机构内,他们表现出色。一直以来,他们致力维护至高的专业水平,也鼓励同侪精益求精……一直以来,列显伦法官和沈澄法官无论在法律或其他方面,都尽心竭力,致力不懈地为香港社会服务,实在令人尊敬。”
民间电台2008年在旺角行人专用区无牌广播一案,五名被告被裁定罪成,其后众人不服上诉至终审法院,而终审法院于2012年判各被告得直。五名审理法官之中,只有列显伦与其他法官有相反意见,认为一众被告确有干犯罪行。此事反映列显伦法官有一士谔谔,敢于坚持原则,独立思考的特质。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微香港》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