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婆手机断线揭奇案 唔见身份证唔见808万

  大公网12月4日讯 遗失身份证竟被盗全副身家?本港昨日揭发一宗涉嫌利用他人身份证盗窃银行存款的奇案,一名女子报称三个月前遗失个人身份证,及至前日下午赫然发现其银行帐户存款全数蒸发,疑被人以提款转帐合共盗去808万元巨款,大惊之下报警求助。警方列作盗窃及使用他人身份证调查,及后翻查闭路电视,发现一名貌似事主的女子曾到银行成功提款。由于匪徒事先停用事主的手提电话,切断银行与客户联系后犯案,分析初步相信是职业匪徒甚至熟人所为。

  疑遭盗用身份证偷去多达808万元存款的女事主姓张(52岁),据悉居住港岛半山,家境富裕,本身持有公司,同时活跃于股票市场。她向警方透露,早在今年九月已遗失身份证,十月已到警署报失并向入境处申请补领手续,其间一切如常。

  切断银行与事主联系

  讵料到前日,张妇突察觉其手机无法接收信号,致电电讯公司始知其手机号码已被取消,由于该手机号码是其日常处理银行帐户交易通知专用,认为事不寻常,遂到中区皇后大道中一间银行查询,赫然发现其中一个帐户,被人使用其身份证提取九万元现金,并在另外两间银行分别由其户口转帐47万元及752万元至一个怀疑本地银行帐户,她遂于昨日下午4时45分报案求助。据了解,两间涉事银行分别为?丰银行及中国银行(香港)。

  警方接报立即派员展开调查,怀疑有人利用事主三个月前遗失的身份证犯案,事前更特意向电讯公司申请取消事主用作与银行联系的手提电话号码,切断事主与银行联系,避免事主即时接获银行通知帐户状况,手法专业,更似乎对事主的理财状况相当了解,不排除是职业匪徒的所为,或者有熟人协助犯案。消息人士形容:“我都觉得好奇怪,点解攞咗人哋张身份证,银行咁容易畀咁大笔钱出去?”案件由中区警区重案组跟进调查,暂列作盗窃及使用他人身份证案,未有人被捕。

  貌似事主女子提款

  至昨晚,中区重案组探员翻查闭路电视发现,一名外形与女事主甚为相似的女子,前日先到电讯公司,出示从事主偷来的身份证,取消其手提电话号码,令她无法与银行联络。其后到中午,该名女子转到皇后大道中汇丰银行分行成功提走九万元现金。之后该女子疑“食髓知味”,于约一个小时内,再到德辅道中的中国银行分行及尖沙咀中国银行分行,分别转走47万元及752万元到另一个本地户口。

  消息指,初步相信匪徒有预谋有计划针对张女下手,估计其身份证是被人蓄意偷去,而匪徒应事前获得事主的签名式样,再安排一名事主“冒牌货”合谋做案,成功临摹签名及冒认身份,瞒过银行职员令其信以为真,提走款项。

  消息相信,案件是熟人所为,清楚女事主银行存款,又能偷得其身份证,正循事主身边人调查。

  【配稿】偷信党冒签名盗683万

  布局精密俨如电影情节般的犯案手法,竟在现实中发生,但类似案中冒认他人身份骗取银行提款的手法屡见不鲜。资料显示,“偷信党”多年前于本港曾一度横行,匪徒在低设防的住宅信箱如唐楼及村屋等,偷取住户的信件,再以土地注册处查册方式,取得住户身份证号码、签名式样等资料后,冒名经银行或汇款公司汇走受害人的存款,又透过电讯公司将受害人的电话号码“转驳”至自己的电话,假扮受害人向银行确认汇款。

  翻查案例,一男一女“偷信党”成员于2012年至2013年间,持七张身份证到银行或找换店冒认事主,以虚假汇款或支票,企图转走1600万元,最终偷去683万元,两人承认欺诈及串谋盗窃等罪名,被判囚52个月及46个月。警方于去年一月破获一个偷信集团,拘捕15人,涉款近800万元。

  此外,警方过往破获的偷信集团均是有周详计划犯罪,以去年警方侦破的一个诈骗集团为例,先由有经验的成员,到保安松懈的“三无”大厦或村口收信亭,偷取银行、电讯公司和政府的信件,供成员挑选对象下手。其后再透过查册收集受害人的身份证和电话号码,套取签名式样以便冒认受害人,甚至利用窃听方式截取银行来电。

  【配稿】专家齐指:案件疑点重重

  【记者陈卓康】不同界别的专家都认为今次失款案件疑点重重,指出单靠他人身份证,要瞒过银行尽职审查(duediligence)可谓“难过登天”,同时成功冒认事主样貌、签名及电话号码机会极微,市民不需担心“跌身份证变跌钱”。资讯科技界人士认为,单以身份证从网上银行汇款并不可能,估计透过私人银行经理口头指示。法律界人士指,如证实银行于过程确有疏忽,事主可入禀向银行索偿,但凭目前已知资料推断,事主本身或要负上一定责任。

  香港银行学会副总经理杨伟雄指出,每间银行都有既定核实身份的程序,银行职员对柜位提款客人一般小心核对身份证及签署,如是网上银行一般需要双重密码,部分银行亦会透过电邮或SMS短讯客人核实交易。他称,各银行的内部风险评估规定都不同,个别银行即使面对常见客人,都会视作高风险个案处理,难以一概而论。

  专业资讯保安协会成员杨和生认为,单靠身份证号码从网上银行盗走别人存款可能性极低,因为即使冒认事主向银行讹称忘记密码,都要亲身到银行办理,不能在网上进行,而且大额交收一般须经事主确认。他认为,除非是贼人利用事主身份证号码,透过私人银行客户经理以口头操作汇款。

  大律师陆伟雄表示,假如银行对大额交易都没有做好尽职审查,最终证实是银行的疏忽,事主当然可控告银行追讨损失,但他认为案件“耐人寻味”,称银行柜位职员须核对身份证与户主容貌、户主的亲笔签名,甚或存摺及帐户资料,匪徒同时成功冒认未免太巧合。他又指,事主遗失身份证后没有即时通知银行,可能要负上部分责任,但一切要待警方公布更多案情才可下定论。

  【配稿】银行强调有程序核对身份

  妇人怀疑离奇被盗取八百多万元银行存款一案,卷入案中的两间银行昨日均表示,已交警方处理,强调银行有核对客户身份的程序。香港银行公会表示,相信有关银行会尽力协助警方调查。

  汇丰银行发言人表示,案件已交由警方调查,没有进一步评论,强调银行致力保护客户免受诈骗和成为金融罪行的受害人。

  中国银行(香港)发言人回应指,该行一向设有识别客户身份的程序,如核对身份证及确认客户签署等。由于事件正由警方处理,不便透露详情,会全力协助警方调查。

  香港金融管理局发言人表示,案件已经交由警方跟进调查,不便作出评论。一般而言,金管局要求银行实施足够和妥善的管控程序,确保有效地管理业务操作风险,防止和避免诈骗事件发生。

  香港银行公会称,由于警方已展开调查,公会对个案不便作评论,相信有关会员银行会尽力协助警方调查。

  市民反应:

  建议核对指纹

  梁先生(建筑师):

  发生这件事实属不幸,但我认为银行有责任提升保安技术,例如客户到柜台领钱时,除了核对身份证、签名之外,亦应同时核对指纹、脸相等身体特征,确保客户利益。今次事件上,我认为事主及银行各有责任。

  不用网上银行

  黄小姐(银行):

  我一直都不敢使用网上银行服务,认为不够安全,所以较依赖提款机及柜台服务;但经过今次事件后,我认为若客户到柜台提取大量现钞时,银行有责任核对更多身份证以外的个人资料,保障客户利益。最紧要是一旦发现遗失身份证时,一定要向入境处及银行报失,以免利益受损。

  银行责任很大

  黄先生(工程):

  我认为今次事件上,银行需负很大程度责任,若柜台职员加倍小心核实不法之徒的签名、相貌等特徵,相信不幸事件就可以避免。我认为现时网上银行的保安程序尚算安全,因为登入个人户口时,需两次输入两组不同密码,已令户口遭黑客入侵的机会减到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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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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