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廉署机构全球不多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看来,廉政公署的设立原不过是“大英帝国统治技艺”的一部分。
强世功说,自割占香港岛、九龙后,港英政府并没有考虑过治理香港,而新界百年租期更强化了“借来的地点、借来的时间”的临时心态。
不过,在1967年镇压了由于工人罢工引发的普遍抗议之后,港英政府意识到,单靠暴力镇压、“赢心洗脑”工程和“行政吸纳政治”等手段并不能完全取得港人的忠诚,要与香港“左派”争取民心,就必须解决群众面临的社会问题。
港英政府一改“统而不治”的殖民传统,采取积极干预政策,制定了大量保护工人福利的法律。尤其是历任港督中“最令香港人满意”的港督麦理浩1971年履任后对香港社会进行了全面的治理,推行了各项社会改革和政府体制改革,其中就包括“十年房屋计划”的房屋改革和廉政公署。
强世功认为,历史上的港英政府依赖贩卖鸦片起家,贪污腐败成为政治生活和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到了公开化的程度。在镇压“六七暴动”的同时,港英政府提出了建设“好政府”的口号,以强化港英政府的道德形象和正当性基础。为此,打击政府中和社会上广泛存在的贪污腐败成为政府的首要目的。
顺应香港市民惩治贪腐的呼声,麦理浩于1974年成立了廉政公署,肃贪倡廉,成效显著。世界上成立有廉政公署这种拥有巨大权力组织的国家和地区确实不多,包括英国本土在内也没有。
“由于廉政公署只对港督个人负责,大大强化了港督对整个官僚体系和社会的控制,也增加了香港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 强世功说。
最终,廉署这一香港独特的行政监察制度设计在1997年香港回归后完全为新的特区政府所继承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