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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署肃贪39年:曾用力太猛致警界示威

当时,很多香港人认为廉署是不可能完成打击腐败的任务的。香港民间流行一种含有嘲笑意味的说法,就是笑称廉政公署侦办的是中国的传统习俗,言外之意就是根本不可能将这些根深蒂固的习俗去除。除了不能被公众广泛支持与接受外,刚成立时的廉署规模也较小,成立之初仅有369名职员,而且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来自英国。


  廉署赢98%信任度

  39年以来,廉署深获香港民众信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将政府部门的腐败一直控制到了相对较低的水平上。

  “二战”后,随着经济起飞,香港的腐败也进入到最为严重的时期。廉署成立时,腐败已经泛滥于政府的各个层级之中,不仅限于警察部门或其他纪律部门的集团式腐败。例如医院、运输、房屋、教育等各个政府部门,也都存在严重的腐败。

  政府部门内部缺乏约束和惩治机制,官员贪污受贿现象愈演愈烈,市民为了维持生计及快速取得应有的服务,只好被迫用“走后门”的方式。当时“茶钱”、“黑钱”、“派鬼”等各种代替贿赂的名堂不断出炉,市民不仅熟知门路,甚至将贿款当成生活中必备的一部分开支。

  举例来说,救护人员送病人就医前要索取“茶钱”,消防队员开水喉(自来水管)要收“开喉费”,医院病人也要打赏给打扫的清洁妇,才能取得开水和便盆,市民要使用公共资源,就必须要贿赂。

  廉署前副专员郭文纬曾回忆,小时候,他家里申请安装电话,等了几个月,安装完的电话却不能使用,电话部门告诉他,“叫你父亲来一趟。”父亲后来将真相告诉儿子:“他们这是在要茶钱。”

  廉署刚成立的几年里,打击政府部门腐败的力度一直在增加,因此,从数字上看,从1974年开始就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例如在1974年,共计起诉政府部门腐败89宗案例,占到起诉总数的51%;而在1975年,数字急剧上升至167宗,占据起诉总量的75%。

  在强力打击下,进入到1980年代之后,政府部门的腐败状况有所好转,因此从历年的起诉数字来看,整体进入到下降趋势。自1990年代起政府部门的腐败都保持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实际上,政府部门的腐败一直是廉署打击的重点。

  除了葛柏,廉署惩治的官员还包括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地政署高级测量司、警务处高级督察、海关高级官员、入境事务处高官等一大批涉贪官员,还查办了“裕民财务案”、“问题公屋案”、“联交所职员贪污案”等重大贪污案。

  除了政府和公立机构,廉署的调查同时也涉及私营机构。如1975年,一名著名的建筑商李保罗为了获得优先中标贿赂工务处官员被判行贿罪。到了1982年,廉署的贪污报告中有1/3涉及私人机构,近年来更占了廉署起诉案件的大宗。

  廉署2010年的年度报告显示,在全年报告的3427宗案例中,政府有689宗案例,占到全部案例数的20.1%,这个数字相比于私营部门的63.6%的比例而言,是相对较低的,私营部门的腐败占了全部起诉案例的六成以上。

  在成立39年之后,香港廉政公署已经成长为一个具备娴熟办案技巧的专业性质的肃贪机构。

  从内部构成上看,廉署的职员人数已经较1974年增长了3.6倍,从早期的369人发展到今天的1300多人,廉署的经费预算也增长了64倍。

  从外部认可来看,廉署已经得到了公众的普遍认可与支持,据廉署历年年度报告显示,从1994年廉署开始调查公众对廉署的支持态度以来,每年几乎都有98%的民众表示了对廉署的支持和信任。

  • 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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