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翔:“占中”衍生爆炸案 反对派罪责难逃

  文/殷翔

  立法会门前垃圾桶纵火爆炸案,被捕疑犯均为学生和青年。目前虽无证据显示其他政团直接参与其中,然而反对派罪责难逃──因为正是反对派极力宣扬的“违法达义”、“不守法不等于不尊重法治”等谬论,蛊惑、毒害学生和青少年参与他们组织的系列暴力政治行动,是导致包括本次恶性事件在内、众多违法行为的肇因。

  “违法达义”是祸首

  立会爆炸案昨日提堂,有疑犯坦承自己为“港独”极端组织“勇武前线”成员。“勇武前线”前身为“独立阵线”,是违法“占中”催生的众多极端政团之一,“占中”结束后改名“勇武前线”,宣称要“勇武起义”“背水一战”“以血汗奋力独立”等。该组织具有极明显的、无视法纪的暴力性质,一直积极参与反对派推动的暴力政治行动,如系列“光复行动”,今年6月的“反大妈唱蝗团”行动等,屡屡包围警员、围攻游客和市民、冲击店舖,动辄对阻挠者粗口横飞、拳脚相加。

  “勇武前线”是反对派“违法达义”论催生的政治怪胎之一,制造爆炸案,则是“违法达义”行为滑向恐怖主义的极端表现。若任由“违法达义”谬论继续在青少年中扩散,香港安全可虞。今年6月警方即破获另一宗“港独”激进组织制造高杀伤力炸弹案,被捕疑犯亦均为学生和青年。

  正如这些极端组织由“占中”大批催生一般,“违法达义”谬论也是由违法“占中”肇始。反对派政客为推动“占中”,他们当中的一些法律界人士,竟昧着良心创造出所谓“不守法不等于不尊重法治”的谬论,号召为所谓“民主公益”,去参加违法的“占中”行动。这种谬论不堪一驳,且遗祸无穷。“法治”是民主和公益的最根本保障,在高度法治的基础之上,民主权利和公众利益才能有效实施。法治受到破坏,连社会秩序和市民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更遑论什么“民主和公益”。

  例如反对派推动的“违法达义”代表作“占中”,号称以违法行动来推动香港的民主,结果引致社会秩序长达79天的乱象;其后又衍生出大批以“违法达义”为宗旨的极端政团。本次立会爆炸案,就是以恐怖袭击为威吓手段,干扰、威胁立法会议员依法议事,阻挠维护本港整体利益的版权修订条例通过,为小众利益而损害公众利益。

  显然,若“义”代表“公众利益”,“违法达义”是不可能实现的谬论;因为“法”与“义”是不能分割的共生体,“违法”只能“损义”。只有一种情况下,“违法达义”是存在的,那就是这个“义”,代表反对派的政治私利;以违法行动损害公众的“民主和权益”,来实现极端小众自己的特权利益。

  “泛民”包庇纵容

  “占中”以来的所有违法政治行动中,只要发生可能引致刑责的违法事实,反对派立刻推卸鼓动、纵容之责,极力与事件切割,甚至也装腔作势予以谴责,任由被他们推下违法悬崖的青少年“自己去死”。如“占中”中口口声声事后会自首承担责任的策划者,最后均矢口否认控罪,而被误导参与的大批青少年,却留案底、坐牢,遗祸一生。此次立法会门前纵火爆炸案也是同样,无论反对派政客还是当日号召围堵立法会的政团,均矢口否认与事件有关;与此同时则对事件竭力“美化”“淡化”,企图令青少年以为为了“正义”,制造爆炸案的严重罪行也没什么大不了,继续“精人出口、笨人出手”。

  如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委员、公民党议员陈家洛即称,事件只是一桩“恶作剧”。公民党党魁梁家杰毫不指责纵火恶行,仅称事件会令建制派有藉口收紧立法会保安。“泛民会议”召集人、工党立法会议员何秀兰,反指事件是由于特区政府政策“积累怨气”引致。激进政团配合反对派政客刻意淡化是次暴力事件,发起围堵立法会的“键盘战线”称事件“纯属恶作剧”,“勇武派”声称是次爆炸没有伤人,又指是有人“屈”他们等等。

  立会爆炸案,仅显现“违法达义”毒害青少年的冰山一角。反对派近年以此谬论推动的,系列突破法治底线的暴力政治行动,令民众、尤其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社会风气日渐受损。不少青少年以蔑视法纪和道德操守为荣,崇尚暴力和偏激,为个人或小团体私利而无视他人权益和公众利益。近来大学校园内辱师骂长、破坏校园法定管理机制的系列事件,即为写照。反对派为“违法达义”恶风推波助澜,既可强行拓展自身政治活动空间,又可实现阻挠、破坏香港发展的政治宗旨,且能毒害下一代祸及香港未来,一石三鸟。

  阻此恶风,唯由严格执法和贯彻法治教育着手。违法必究、严究,方能阻吓违法行为。加强教育让青少年知道“法”、“义”不可分,方能警醒青少年,勿再自毁前途、甘当反对派的炮灰。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微香港》公众号

责任编辑:张寻 DN017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