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约8000名执律师,有超过800间律师事务所,当中十名律师以下的中、小型行超过总数的八成,而且大部分都集中在中上环办公。从这个数字来看,如果中环被佔领了、被瘫痪了,首当其冲受影响的肯定是中小型律师行。在律师行业里,笔者知道大型律师行已有应急计划去应付一旦发生“佔中”行为,律师行怎样去应对以维持公司的正常运作,尽量减少“佔中”行动对他们的影响。但中小型律师行呢?特别是专做楼宇买卖的中小型行,随时会有违约的风险,在资源人手紧绌的情况下就只能望天打卦了。
“佔中”人士都有著漂亮的藉口去“佔中”,说这是什么“公民抗命”,要借“佔中”行为去争取公义,争取香港实行真普选云云,但是香港真的是这样的不公义吗?真的要用激烈的“佔中”行动去瘫痪中环、去打击香港的经济从而争取他们口口声声的公义吗?中央政府已明确表示香港会按基本法实施普选,一人一票选特首了,现在就是要就具体实施安排方面听取各方意见。
大家可见中央及特区政府的政改谈判大门一直开著,亦热切听取各方意见,前提是只要不违反基本法的都可考虑。反观那些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就扭扭捏捏,根本就没有诚意,经常反反覆覆,不是预设谈判条件,就是乾脆拒绝会面,没有沟通又怎么能达成共识呢?使人怀疑他们在找藉口发动“佔中”,迫中央及特区政府就范,接受他们提出的违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方案。
“公民抗命”的先决条件是社会真的存在所指的不公义,而参与者已合理地透过所有现有的合法途径,仍不能达至改变不公义的情况,而且他们的行动要尽量减少对其他人的影响或造成过分的破坏或不便,行动要和平、理性、非暴力。
但看看现在香港的情况,首先就没有所谓不公义的情况发生,中央已明言会按基本法给予香港普选,但必须按基本法去做,“佔中”三子中的戴耀廷是法律学者对此应该清楚不过,香港是法治社会,一切依法办事,要求香港普选行政长官要有“公民提名”是违反基本法,中央亦出来说得很清楚,因此他们所争取的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但他们非但没有停止诉求,反而搞什么“全民公投”,希望挟民意去支持他们的“佔中”行动,可是他们的网上投票存在很多漏洞,给人质疑其可信性。再加上近期示威者暴力冲击立法会,可见示威者越来越偏激,谁可保证“佔中”能和平进行?总的来说,究竟“佔中”是否符合“公民抗命”的条件,相信大部分市民都心里有数。如果“佔中”真的发生,香港真的要自求多福了。
作为一个律师及一所小型律师行的负责人,当然希望香港能维护法治,香港律师也能在一个稳定的营商环境中为香港市民提供法律服务;相反,一个乱的环境,肯定会影响中小型律师行的生计,同时,他们以非法手段去争取自己的诉求,也破坏了香港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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