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香港的民主建设是以破坏原有法治为代价,根本无法想像香港的民主将何去何从。一旦香港自由社会的法治基石被摧毁,民主无望,现有的良好秩序也将毁于一旦。这样的高昂成本,繁荣的香港承担不起。
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基石,香港之所以可以成为亚洲区域居首的自由经济城市,自然是因为这个城市居住者被允许享有充分自由,但更重要的是,这个城市有良好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精神,因为充分享有自由权的城市居民承诺尊崇法治,遵守法制。香港政治转型期中,要求民主、自由的呼声不断,却也有越来越多的杂音和违法行为出现,冲击了香港现有的法治环境,亦给正在走向民主之路的香港蒙上阴影。如果香港的民主建设是以破坏原有法治为代价,不仅这样的民主过程付出的代价太大,还因为,根本无法想像香港可以建立没有法治支撑的民主。一旦香港自由社会的法治基石被摧毁,民主无望,现有的良好秩序也将毁于一旦。这样的高昂成本,繁荣的香港承担不起。
清场行动有必要
一年一度的“七一游行”落幕,与以往一样,在出席人数的估计上各方差距较大。民阵估计有51万人参与;警方公佈,“七一游行”最高峰时有98,600人参与;港大民意研究计划推算,参与民阵游行总人数在15.4万至17.2万之间。不管多少人参与,都意在表达对香港发展中的意见。今年的游行诉求和以往一样,是多元的,但正值香港转型的政改谘询期,大部分参加者以争取公民提名及“真普选”为诉求,和平理性的表达诉求。
在香港法治的环境下,游行一如既往,和平理性,但有团体却在游行之前就宣佈要在游行集会之后发起佔领行动,声称要将行动升级。他们于“七一游行”结束后还真付诸实施,在遮打道发起通宵预演“佔领中环”行动。据报,警方在佔领遮打道的清场行动中,合共拘捕511人,分别是351男160女,被捕人士涉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及妨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
香港社会允许自由集会游行表达诉求,政府也表示理解社会存在不同声音。游行示威甚至抗议,表达了部分民意、民声,是一部分民意的表达,政府和全社会都会尊重这样的权利,民主自由的社会也鼓励市民以和平方式表达诉求。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黎栋国表示,“在警方多次劝喻及警告后,示威者仍然拒绝离去,因此有必要进行拘捕行动,以尽快恢復有关路段,以及整个中区核心金融区的交通及秩序。”
维护法治须自觉
有声音表示,这样的行为还是理性和平的,没有任何暴力,但警方认为,发起佔领行为的集会行为没有事先申请批准,佔据中区一些主要道路,破坏公共秩序行为等,令途经该处的30多条巴士及小巴线受到影响。虽然有人声称“佔领”的行为“和平理性”,但没有依照法律指引实施,是对法治社会的挑战。可以很严肃的说,任何以破坏法治达到表达意见的行为,都是在摧毁香港。
香港回归之后,依据基本法,保留了原本存在的三权分立的基本政治格局。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牢牢建基于法治及司法独立的精神。基本法为香港特区定下宪制框架。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香港特区的法律制度以普通法为依归,并由多条本地法例作为补充,形成了与中国内地截然不同的制度。香港作为国际化程度极高的社会,是因为我们的法治精神、法律制度符合国际要求。
我们清楚香港百年歷史发展过程,瞭解强权的殖民统治在香港的过去,但是我们很少去瞭解,今天香港被称道的法治构建过程,这是一个漫长的歷史故事,当中经过了相当艰苦的属地化过程。经由政府颁佈的律令条款都是顾及到香港人百年来的歷史习性,以及香港自由经济的特殊性之后才写成文字,并在漫长的执行过程中形成香港人的法治认同和自觉行为。
民主基石不容毁
正是由于香港秉持法治精神,给各界提供了安定、平稳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以及廉洁、高效的政府,确保了香港市场能够畅顺运作,因此香港已经连续超过20年被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新加坡、澳洲名列第二、三位。
今天,香港走在选择更为民主的普选路上,对香港的民主制度的构建,民间不少诉求和政府之间有巨大的差距,民众希望通过一些激进的方式让政府听到不同的声音,这都无可厚非。问题是,民主自由不可能以违法行为来实现,破坏法治就是损害了民主自由的基石,这对香港将是一场大灾难。
有人称,宪政是以宪法为中心的民主政治。即民主与法治的结合,构成政权的组织形式。宪政也称“立宪政体”“立宪主义”,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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