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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长官普选研究论坛发言辑要

全国港澳研究会与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4月15日在香港城市大学举办“香港行政长官普选研究”论坛,引发香港社会广泛关注。核心问题在于是否承认在香港之上还有一个中央政府,特别行政区的权力是中央政府授予的,这是宪制事实。

  议题4 行政长官普选与“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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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香港行政长官普选研究”论坛4月15日在香港城市大学举办,引发香港社会广泛关注

  阅读提示:有学者认为以公民抗命的形式发动“佔中”是希望寻求社会共识。但有学者提出公民抗命并非国际共识,多针对法西斯和独裁政府,是政府违法在先,而香港并无此情况。且香港居民构成复杂,“佔中”面临无法保证行动者全都是公民等技术难题。

  戴耀廷:为什么“佔中”?身在香港,我相信今天在座各位都是很爱国很爱港的,我们想国家强大,也希望国家进步,也都看到香港面对?很多问题,在判断上面,我们可能未必有完全相同的,但是,我们的心是完全一样的,大家都希望去找到一个出路迎接香港现在面对的各种的困难。公民抗命在其他国家所採用的原意都是一样的,正如美国的马丁.路德.金在推动黑人平权是採用公民抗命的形式,其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公民抗命在社会上产生一种张力。我跟莫(纪宏)教授的区别就是,我是一个宪政学者。宪法和宪政的差别在哪里呢?宪法是当权者的管制工具,宪政则是要求宪法必须对政府的权力作出制衡。

  汤家骅:“佔中”与台湾佔“立法院”,有非常不同的意义。台湾是已经有了一个民主的体制,我是比较难理解,既然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民主的体制,为什么还要去佔“立法院”,因为我不是台湾专家,在这里我就不便评论。“佔中”呢,我们是可以提的,我们香港是没有民主体制的,尤其是在有政治倾斜的情况下,如果有人觉得别无他法,然后用一些特别的表达方式,在某个时段,如果我们真的在普选上达不到共识的话,我个人认为是可以理解“佔中”行为的,甚至我个人也都有可能会去参与的。

  莫纪宏:什么叫公民抗命?公民抗命是比较宪法学的概念,不是所有国家的宪法学都採用这个概念。最早它跟魏玛宪法的抵抗权联繫在一起,它特指当这个政府不听人民的了,人民没有合法的渠道表达自己主张的时候,这个时候人民就可以起来进行抵抗。它处理的是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戴教授现在想把这个问题付诸于实践,我一直不了解,一个搞宪法的人怎么会有这么样一种思维。第一,香港提名委员会还没提名呢,提名委员会是不是反映民主的要求,结果还没出来呢,你就认定要抗命,这是不是主观预判吗?你的根据在哪,你抗什么?你抗合法的东西?第二点你的技术手段是什么,你怎么保证你组织起来的叫“公民抗命”。因为香港很复杂,按照基本法规定,香港分为香港居民和其他人,香港居民有中国籍和没有中国籍的,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打出一个公民抗命的概念,公民有特定内涵,必须要有这个国家的国籍啊,你怎么能保证按照你的设想,你组织起来的人一呼百应,10万个人中间你保证他都是公民啊,有中国籍啊?如果60%的都是不具有中国籍的,或者都是外国人,他给你瞎起哄,抗的是谁啊,把外国人都鼓动起来了,你来抗特区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那么你想达到什么样的政治目的呢?这个后果发生了之后,你这个公民抗命的法理愿望能实现吗?我觉得这个行动恐怕没有社会责任感,理论上也不是很清晰。

  戴教授说我是宪法学者,他是宪政学者,宪法和宪政不一样。可能不学宪法的人不知道区别,我给大家解释一下。宪政这个词是英美文化的产物,大家去看一下布莱克词典,宪政是anti-democracy,就是反民主,是英美文化的发现,法国大革命都是用人民名义把别人推翻,把别人送向断头台,结果导致政权混乱,所以对这种极端性的民主用宪法的方式来限制。虽然肯定民主,但要让民主在宪法的框架内运行,这才叫宪政。我们的“文革”为什么会发生内乱,两派都是代表人民,都是要为民请命,都是跟?毛主席,最后没法收拾。一位宪法学者缺乏社会责任感,想的东西没好好想清楚,就付诸于行动,大家不太懂宪法容易被概念所迷惑。戴教授好像要慷慨就义似的,我不是希望他那么干的。你为谁而牺牲啊?你把合法的东西说清楚了吗?你知道你有什么合法的权利吗?你把合法的权利放在一边,就要争取非法权利。这不是我们宪法学者的态度。

  骆伟建:公民抗命是指一个政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做,我们是维护法律的权利去抗命。如果一个政府完全按照法律做,你怎么能抗命呢?如果真的可以抗命的话,那我们不要法治了。他这个逻辑也搞错了。公民抗命是政府违反宪法在先,如果政府严格按照基本法做,你能抗吗?如果这个也能抗的话,那还要基本法干什么?今天我们有了一个基本共识,就是说不管什么方案,我们都是在探讨怎么符合基本法。支持公民提名、政党提名的学者也在问:你跟我说说看为什么违反基本法?说明他的潜台词就是说只要符合基本法就行,违反基本法的那就不行。说明我们有共识。经过今天这个讨论,我们达成了共识。其次我们才来解决,什么才叫符合基本法。

  王振民:公民抗命,我们看世界各国的歷史上,一般是针对法西斯政权、独裁暴政进行公民抗命。我就不清楚我们特区政府是法西斯政权吗?我们今天的民主程度还不如回归以前吗?为什么回归以前没有公民抗命,156年没有普选,没有让我们去选择我们的行政长官,难道我们今天的政府还不如回归以前的政府宽容吗?这么包容还不如一个法西斯政权吗?所以我觉得,公民抗命是一种非常极端的做法,是对极端政权採取的做法,不是一种常态。今天香港的法治、基本法,为香港居民、各界反映意见提供了大量的渠道,有很多合法的渠道,对话的大门始终是打开的。

  我觉得香港700万居民真正的忧虑,恰恰是一旦香港失去了她的繁荣稳定,国际投资者不再把香港视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航运中心、贸易中心,大量的人因企业的关门而失去工作,……我觉得这是700万人最大的忧虑。

  注:标题和文中小标题及阅读提示为编者所加

  • 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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