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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为何用“反清复明”宣传革命?

孙中山用“革命”的语言作宣传,效果不好,就改用洪门“反清复明”的传统语言做工作,大多数人也还是不明所以。

孙中山(资料图)

  摘自:《帝制的终结》

  最初的宣传品

  广州起义失败后,孙中山、陈少白等流亡日本横滨。横滨是留日华侨最为集中的地区,人数达三千余,占当时旅日华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10月底,孙中山在侨商冯镜如、冯紫珊弟兄的帮助下,在当地建立兴中会分会,冯镜如任会长。孙中山将《扬州十日记》及黄宗羲的《原君》《原臣》等著作交给冯镜如印刷,作为宣传品分寄海外。这是孙中山从事革命宣传活动的开始。

  《扬州十日记》,王秀楚著,记1645年(清顺治二年四月)南明兵部尚书史可法在扬州抗御清军围攻,城破后清军进行大屠杀的史实。征服者杀人、放火、强奸、抢劫,无所不为,据估计,被害人民在30万以上,甚至有说被害者高达80万者。《原君》《原臣》是明末清初思想家黄宗羲《明夷待访录》中的名篇。《明夷待访录》成书于公元1663年(康熙二年),早于法国卢梭《民约论》100年,被称为中国的《人权宣言》。共收论文21篇。其中《原君》批判君主“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实乃“为天下之大害”。《原臣》指出臣子之责任,“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孙中山使用这两种历史文献进行革命宣传,说明他所关注的不仅是排满复仇,而是指向皇权专制制度,是从民主主义出发的。

  断发改装,赴美宣传

  当时,清朝驻日公使裕庚抵任,陆续在横滨、长崎、神户各地派驻领事,外间传言日本政府将向清廷引渡革命党人。孙中山遂断发改装,离开日本,再到檀香山。他遍游各岛,宣传革命,筹集军费。时值广州新败之后,旧日同志灰心失望,应者寥寥。1895年12月2日(光绪二十一年十月十六日),清廷谕令谭钟麟迅速缉拿孙中山、杨衢云等人,广东当局以一千元悬赏捕孙,以一百元至二百元悬赏捕捉杨衢云、陈少白等14人。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2月,香港英国当局宣布对孙中山的驱逐令,五年内禁止在港居留。

  同年6月上旬,孙中山转赴美国旧金山,继续宣传革命,成效仍然很小,华侨听到革命、排满等字眼,大都掩耳避走。从旧金山到纽约,孙中山坐火车横穿美洲大陆,一路宣传清政腐败,非从民族根本改革,无以救亡,而改革之任,人人有责。尽管孙中山口干舌燥,然而言者谆谆,听者藐藐,能说动的不过数人或十数人。美洲华侨很多加入秘密会社——洪门。关于洪门的源流,言人人殊,其中一说创设于清康熙年代,为怀念明朝,力图恢复的遗老们所立。化名很多,有红帮、三点会、三合会、三河会、天地会、致公堂等。孙中山用“革命”的语言作宣传,效果不好,就改用洪门“反清复明”的传统语言做工作,大多数人也还是不明所以。万事起头难,孙中山的思想一时还难于为广大群众所接受。

  被诱入驻英使馆

  9月23日(八月十七日),孙中山自纽约赴英国。早在当年6月,清廷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听说孙中山准备转往欧洲,就电令驻美公使杨儒,查明孙中山行踪,电告驻英公使龚照瑗。龚照瑗在得知孙中山来英消息后,立即与英国政府外交部交涉引渡,遭到拒绝,龚照瑗即雇用英国侦探社的侦探,计划监视孙中山。

  9月30日(八月二十四日)孙中山到利物浦上岸,英国侦探立即跟踪盯梢。10月11日(九月初五日),孙中山在行经清廷驻英使馆时被诱入馆内拘留。龚照瑗决定将他秘密用船押回国内处理,孙本人也作了中途跳海,或被送回广州后严刑拷打,宁死也决不出卖同志的准备。在使馆工人科尔(GeorgeCole)和女管家霍维夫人(Mrs.Howe)的帮助下,孙中山旧日的老师康德黎得到讯息,采取赴警署及英国外交部报告等多项营救行动。10月19日(九月十三日),英国首相兼外交大臣沙士勃雷侯爵(LordSolisbury)决定干预。10月22日(九月十六日),英国政府以强硬措辞照会清公使馆,要求释放孙中山,当地《地球报》同时刊发号外,报道孙中山被囚消息,引起伦敦全城轰动。10月23日(九月十七日),孙中山获释。至此,孙中山共被囚43天,死里逃生。

  《伦敦蒙难记》的写作

  孙中山被释后,于10月24日(九月十八日)致函伦敦各报主笔,对英国政府、报界和英国人民表示感谢,内称:“我对立宪政府和文明国民意义的认识和感受愈加坚定,促使我更积极地投身于我那可爱而受压迫之祖国的进步、教育和文明事业。”?他在接受《每日新闻》记者采访时特别说明:和旧式的“白莲教”不同,“我们的运动是新的,限于受过教育的中国人,他们大部分在国外”。除英国各报刊外,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香港以及上海的《万国公报》《时务报》等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孙中山的国际知名度因此大为提高。

  在伦敦期间,孙中山应剑桥大学汉学家翟里斯(H.Giles)之邀,撰写自传,声称“心伤鞑虏苛残,生民憔悴,遂甘赴汤火,不让当仁”,因此决心“驱除残贼,再造中华,以复三代之规而步泰西之法”。这里,“三代之规”是套语,而“步泰西之法”才是真意。自12月5日(农历十一月初一日)起,孙中山逐日赴大英博物馆读书,开始在康德黎的帮助下写作《伦敦蒙难记》,叙述被挟持进入公使馆及被救经过。为了感谢被囚时给过帮助的英国工人科尔,孙中山将演说得来的几百英镑都送给了他。

  《伦敦蒙难记》的英文本于1897年1月21日(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出版。书中,孙中山激烈地批判清政府统治下的中国政治:专制、无法、贪污、腐败,如“粪土之壤,其存愈久而其秽愈甚”。他说:

  无论为朝廷之事,为国民之事,甚至为地方之事,百姓均无发言或与闻之权。其身为民牧者,操有审判之全权,人民身受冤抑,无所吁诉。且官场一语等于法律,上下相蒙相结,有利则饱其私囊,有害则各委其责任。婪索之风已成习惯。官以财得,政以贿成。

  孙中山尤其批判清廷所施行的文化禁锢政策:禁止人民阅读政治书籍、阅读报纸,不让人民了解世界大事;儒学经典“四书”“五经”,只允许人们诵读钦定的符合皇家意志的注释本,任意删节、曲解其中的具有反抗意味的成分,使人民成为“聋子”“瞎子”“傻子”和奴才。他说:

  至其涂饰人民之耳目,锢蔽人民之聪明,尤有可骇者。凡政治之书,多不得浏览;报纸之行,尤悬为厉禁。是以除本国之外,世界之大事如何,人民若何,均非其所知……士人当束发受书之后,所诵习者不外于四书、五经及其笺注之文字。然其中有不合于奉令承教,一味服从之义者,则且任意删节,或曲为解说,以养成其盲从之性。

  孙中山形容,当时“中国之人民,无一非被困于黑暗之中”。“五四”前夜,鲁迅曾在小说《狂人日记》里将当时的中国比作“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屋里面全是黑沉沉的”,孙中山这里的论述,要比鲁迅早20年。

  孙中山认为英国人性格保守、和平,因此他比较强调兴中会最初偏重于“请愿、上书”等“积渐”而“和平”的形式。但是,朝廷“不特对于上书请愿之人加以谴责”,而且禁止此后的类似行动,因此才不得不“稍易以强迫”,“殆至和平无效,始不得不出于强力”。

  • 责任编辑:胡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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