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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结束后习仲勋如何评价社会“非毛”现象?

习仲勋说,毛泽东并不是一个喜欢别人盲目吹捧他的人,他很有自信心,相信自己做的事情是对的。

  习仲勋答应我们第三条要求。4日下午,他在省委组织部东湖招待所会议室,与“李一哲集团”30人见面、握手。习仲勋说,我不是官僚主义者,与李正天他们谈了三次话,昨天晚上谈到了凌晨两点多,一连三个钟头。不要说全世界,就是中国也很少见吧!一个省委第一书记,为解决他们的案子,和他们促膝谈心,你们还说我不民主,不出席你们的平反会。

  见面会上仍然有人强烈要求省委在中山纪念堂召开平反大会,要习仲勋出席并讲话。习仲勋又反复做工作,他的诚意打动了我们。

  2月6日下午,省委在友谊剧院召开了1000多人参加的群众大会,公开为“李一哲反革命集团”案平反。会上,省委常委寇庆延宣读平反决定。省委书记吴南生代表省委讲话。他说,现在看来,这张大字报提出民主与法制的问题和回答这些问题的观点在许多方面是正确的……但我们却把大字报看成是破坏安定团结,妄图搞新的“匈牙利事件”,对它作了错误的批判。“李一哲”一案是在十分复杂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的,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省委认为“李一哲”不应定为“反革命集团”,不属于敌我矛盾性质的问题。我也在会上发了言。

  平反后,我们几个对前途考虑有很大的分歧。而我认为自己不是从政的料。中国社科院的人想调我去北京工作,我谢绝了。我还是想多读点书,独立研究哲学。

  2月25日,习仲勋单独约见我。我跟他说,我们四个人几天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实,我们对民主与法制的认识深浅与侧重不尽相同,老是组合在一起也不一定好。“李一哲”作为历史已经过去了,今后不再以“李一哲”的名义去搞什么东西了,以后要写什么,也以我个人名义去写。习仲勋表示同意。

  接受习仲勋批评

  我对“文革”中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留下的毒害一时没有清除干净,还没有进一步反思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对民主与法制的危害。

  那段时间,整个社会思潮活跃得不得了,我们接触了海外一些极端民主主义者,他们想借“李一哲”平反之机,把我们称为“中国民主运动的先驱”。但我极力否定这个称号,我既反对独裁崇拜,更反对将民主运动化。

  但我当时头脑也发热过,行动上出现反复。十一届三中全会肯定了“四五运动”是革命行动。我们就想在四五运动三周年时,搞个理论讨论会,继续发表对民主与法制的看法,用“李一哲”的影响,把这个会搞得痛快一点。

  3月15日,我们以“李一哲”的名义,在广州市街头张贴《为纪念“四五运动”三周年理论讨论会启事》,决定在4月5日上午在红花岗广州起义烈士陵园中朝血谊亭内举行理论讨论会。我们还给香港的一个杂志寄去这个启事,写信要求在该杂志上刊登,欢迎港澳或海外的同胞和朋友们到会参加讨论。第二天,我们还写了一封联名信给习仲勋,希望省委和习仲勋能够理解,并提供物质保障。

  习仲勋对我们的做法很气愤。3月17日下午,他专门找我们谈话。

  “你们发海报、出广告,是‘文化革命’中搞的那一套……4月15日是春交会,成千上万外宾都来了,你们把广州搞乱了,我怎么向党中央交代?你们想问题,你们要想安定团结、搞四个现代化这个大前提。如果你们这么一搞,如果复退军人、下乡知青等都提出要这么搞,我们答应不答应?”

  “你们不受管,也不打个招呼。你们这么一搞,开了个头,对别人也没办法了。难道这叫民主?这叫无政府、无纪律!这个口一开不好填,即使能填,在国内外都会造成影响。”

  1979年初,邓小平出来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习仲勋是担心这个理论讨论会会被极端民主主义者和海外敌对势力利用,他要考虑全局影响。

  而我当时站在民间角度上,没有考虑这些后果。“文革”初期,我迷信群众运动天然合理,迷信所谓的“大民主”;20世纪70年代初,我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要在法制的保障下实现民主,那是针对“文革”中无法无天的社会状态;但是,平反后,我对“文革”中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留下的毒害一时没有清除干净,还没有进一步反思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对民主与法制的危害。当年习仲勋及时提醒我,对我的影响很大。

  • 责任编辑: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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