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习仲勋说,毛泽东并不是一个喜欢别人盲目吹捧他的人,他很有自信心,相信自己做的事情是对的。毛泽东并不是像一些人传说的那样。我们要正确评价毛泽东,这对维护社会稳定很重要。
本文摘自《南方都市报》2008年2月6日AA18版 作者:许黎娜 原题为:《“李一哲”:习仲勋为我平反冤案》
李正天:想打倒谁就打倒谁,想剥夺谁的权利就剥夺谁的权利,这种无法无天的状态很可怕。民主与法制,这个饱含着“血和泪的命题”一定要向毛泽东和周恩来上书。
习仲勋:“你们如何发火,怎么讲都可以,因为我们搞错了。”“事情虽然不是出在我手里,我也要承担责任。”
李正天简介
山东临沂人。1942年12月24日生于湖北恩施。现任广州美术学院教授。1974年11月,以“李一哲”为笔名,与人合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1977年被打成反革命集团首犯,1979年2月平反。这是习仲勋主政广东期间平反的一宗极有影响力的冤假错案。李正天致力研究哲学,并创作了大批油画。在美术教学上提出“强化基础,重在引发”。他也是日本爱知世博会中国馆创意方案的提出人。
现在年龄在50岁以上的广州人或许还记得1974年11月10日,一张名为《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献给毛主席和四届人大》的大字报出现在广州最繁华的北京路口。大字报署名“李一哲”。
这张大字报从头到尾67张白报纸,长达2.6万字。因为围观的人太多,交通堵塞。夜黑了,还有许多人打着手电筒、划着火柴读完它,抄录上面的句子。
读过这张大字报的人或许也还记得:1975年,广东全省上下动员,批判这张大字报。上百场万人大会上,批判者与“李一哲”的“李”―――那个个头矮小、面庞瘦削的年轻人各占一台,拿着扩音器,面对面大辩论。
“当时听省委传达:不批倒‘李一哲’,就不准毕业。”省委党史研究室副研究员刘子健当年在中山大学读书,亲历了辩论会,“大字报里有一段批判林彪的‘天才论’。‘一个人的脑袋代替八亿人的脑袋’,这些话振聋发聩、石破天惊,让我对‘文革’中盛行个人崇拜从此产生怀疑。”
这张大字报迅速流传全国及海外。江青说,这是“解放后最反动的文章”。
“李一哲事件”成为了广东“文革”后期一场自下而上的民主与法制诉求。这一民间异端思潮成为了当代中国思想史上极有影响力的事件。
当年的“李”、今年66岁的李正天,大光头、大胡子,一年四季穿长袍,冬天时还会戴一顶圆毡帽,样子古怪。其实,也不奇怪,他是艺术家、哲学家。
“‘文革’中,说谁反对毛泽东就打倒谁,想剥夺谁的权利就剥夺谁的权利,这种无法无天的状态很可怕。”这是李正天与人合写那张大字报的动因。
刚到广东的习仲勋主持了“李一哲案件”平反工作。事情虽然不是出在他手里,但他仍然主动承担了责任,“你们如何发火,怎么讲都可以,因为我们搞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