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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贪腐为何越治越贪:体制性的不治之症

  及至崇祯朝,御史贪赃纳贿已完全肆行无忌。御史史范尤其“无行”,巡按淮扬,把库中赃罚银十余万两都装入私囊;兼摄巡盐课后,又悉数吞没前任贮库的二十余万赃银。他还为吏部尚书田唯嘉受贿八千金从中居间,自己向富人于承祖勒索万金。事发彻查时,首辅薛国观还为之庇护,但“侵盗有据”,“不能讳者六万金”,无法交待合法来路,最后下狱瘐死。

  内阁辅臣是最高行政长官,御史巡按是中央监察大员,也都如此贪赃枉法,嘉靖以后整个官场的体制性腐败也就可想而知。太监自不必说,连宗王、军队与举子都加入了贪腐的行列。

  万历时,太监冯保曾收受殷正茂送上的金珠、翡翠、象牙。天启朝秉笔太监李永贞为人贪婪,利用督造宫殿、营建王邸之机,上下其手,“侵没无算”。崇祯帝即位后,他佯作引退,暗求奥援,一次就给司礼秉笔太监王体乾与司礼太监王永祚、王本政贿送十五万两黄金。但平心而论,明代后期,除魏忠贤大有后来居上之势,一般宦官的收贿程度,还赶不上英宗时王振与武宗时刘瑾。

  万历年间,军队的贪腐也够触目惊心的。其一,将官上下联手冒领军饷,具有集体作案的趋势,吃空额是最常用的手段。在任职九年间,庄浪参将杨定国与下属把总串通一气,每年冒支军粮约二千石。其二,大小军官全都卷入贪贿的狂潮。不仅大将接受偏裨的赃赂,文职也收纳武人的贿送。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低级军官则向士兵勒索,千户李鸾、胡志就因受贿而处罚。到崇祯朝,虚冒空额变本加厉,不仅将领,勋戚、宦官与豪强也都加入进来,狼狈勾结,“以苍头冒选锋壮丁,月支厚饷”。崇祯末年,京营名簿登录士兵达十一万多,但有人估计,其中“半死者,余冒伍”。明亡前一年,南京营兵号称十万有余,实际“不过三万”,空额超过七成,“而饷不减”,都装入了将领的腰包。这样贪腐的军队,在起义军与满清军的凌厉攻势下,自然兵败如山倒,明亡的命运早就铸定。

  不仅内阁、御史与文官、武将热衷贪赃收贿,诸王宗室也深谙此道。嘉靖时,交城、怀仁、襄城三郡王近支绝后,按例不应续封,但三邸之人为保住封地与爵禄,也千方百计乘间行贿,“所籍记贿十余万”。万历间,有人告发楚王华奎行贿请封异姓子,首辅沈一贯有意庇护,不予勘问。朝臣郭正域主张:事关宗室,台谏当言。万历帝同意查勘。楚王惶恐,贿送百金给郭正域,让他不要死缠烂打,表示事成之后“当酬万金”。

  唐宋以后,科举考试向来是王朝选拔后备官员的关键程序,晚明的贪贿也令其公正性荡然无存。仅万历四十年(1612),以贿买考中进士的就有刘琛、朱良材等多人,所出价格“或三千金,或五百金”,买通的对象或为房考行人,或是司经。

  内阁公卿与巨阉贵戚剧贪聚敛于上,胥吏衙役与门客豪仆则自辟财路于下。嘉靖朝,掌锦衣卫陆炳专用豪恶之吏,“富人有小过,辄收捕没其家,积赀数百万”,而爪牙胥吏也分肥其间。严嵩父子广受贿赂,其家仆严年与幕客不仅为之居间牵线,自己也大捞一把。严年尤为桀黠,行贿者给他取了个“鹤山先生”的外号。鹤山原是南宋学者魏了翁的号,隐喻任何打不通的关节到他那里都能搞掂,即所谓能“了”之“翁”。严嵩生日时,严年“辄献万金为寿”,出手阔绰如此,足见其私囊受贿之多。

  • 责任编辑: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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