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大公历史 > 温故 > 正文

热闻

  • 图片

明代贪腐为何越治越贪:体制性的不治之症

\

  本文摘自:《东方早报》2013年5月5日第B06、07版,作者:虞云国,原题:《晚明的贪腐:体制性的不治之症》。

  吴晗说过:“一部二十四史充满了贪污的故事。”《明史》作为二十四史殿尾,晚明的故事让人想起杜牧的话:“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明代算是农民造反坐龙庭的王朝,但贪贿之风似比其他朝代更为凶猛。开国之初,明太祖也下决心惩治过贪腐,官吏贪赃六十两以上,不仅一律枭首示众,并处以剥皮楦草之刑。府州县衙左侧的土地庙,就是剥贪官皮的刑场,也叫皮场庙;官衙的公座两旁各挂一个塞满稻草的贪官人皮袋,让官员胆战心惊而清廉守法。如此严刑峻法来反腐惩贪,也许是中国君主政权反贪污斗争最激烈的时期。即便如此,在明太祖治下,贪贿仍未绝迹,“掌钱谷者盗钱谷,掌刑名者出入刑名”,连朱元璋也哀叹:“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还是明史专家吴晗说得深刻:“这是社会制度所决定的,朱元璋尽管是最有威权的皇帝,他能够杀人,却改变不了社会制度。”总之,明代的贪腐,完全是体制性的不治之症。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责任编辑:王蕾

人参与 条评论

标签: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