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反”运动也带来一些“后遗症”
“五反”运动好似一柄双刃剑。
1952年5月5日和6日,华东局、浙江省委、上海市委,分别向中央和毛泽东报告了“五反”运动中的一些情况、经验和建议。
其中,华东局代理书记谭震林在5日的报告中说,由“三反”“五反”引起的新情况,可概括为“工人失业、成品积压、物价下跌、不敢负责”16个字……
5月9日,毛泽东批转了华东的三个报告,要求各地“对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认真加以研究”。
毛泽东说:“打击要适可而止,不能走得太远;走得太远,就要发生问题。我们已经对资产阶级打了一下,现在可以在新的基础上和他们讲团结了。”
5月30日,周恩来主持政务院第138次政务会议,在讨论薄一波的关于《结束五反运动时的几个问题》的报告时宣布:运动在取得重大成绩的基础上,将于6月结束。
10月25日,党中央批转中央政策研究室关于结束“五反”问题的报告。
报告说:根据华北、东北、华东、西北、中南5大区67个城市和西南全区的统计,参加“五反”运动的工商户总共有999707户,受到刑事处分的只有1509人(极少数尚未定案者不包括在内),仅占工商户总数的0.15%。其中,判处死刑和死刑缓期执行的仅19人,占判刑总数的1.26%。
1954年,中央又指示各地,对“五反”的遗留问题再做一次调查。结果表明,除少数外,对绝大多数工商户违法问题的处理都是正确的。
这样大规模的一场“五反”运动,做到这一地步,实已难能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