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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拒绝腐败:“三反五反”决策内幕

1952年6月30日,“三反”、“五反”运动在全国范围已胜利结束。

青岛市店员举行“五反”示威大游行 (新华社)

  私商和蜕化分子相勾结

  随着“三反”斗争的深入,在揭发和清查贪污分子的过程中很快发现这样一个事实:许多贪污分子的违法行为和社会上不法资本家的违法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

  1951年12月20日,华东局在给中央的《关于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报告》中,亦更鲜明地提出:

  “鉴于党政内部的贪污往往是由非法商人从外部勾结而来的,因此,必须注意调查奸商并发动群众检查控告不法商人的运动。”

  毛泽东洞察秋毫,当然也觉察到了这种动向。

  12月23日,毛泽东在批转华东局报告的批语中称:“这个报告很好,请在党内刊物上发表。”

  随后,12月31日,当薄一波向毛泽东汇报“三反”运动情况,讲到资本家往往用给回扣的办法收买拉拢我们的采购人员时,毛泽东插话说:“这件事不仅要在机关检查,而且应在商人中进行工作。过去土地改革中,我们是保护工商业的,现在应该有区别,对于不法商人要斗争。”

  当时,大量事实表明,进入1951年,随着共和国财政经济状况的好转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一些资本家开始不守规矩了。

  他们的主要违法活动有: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和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人们称此为“五毒”。

  “五毒”行为不仅腐蚀了一批国家干部,引发和助长了贪污、浪费、官僚主义,而且在经济上、政治上给党和国家造成了严重后果,反“五毒”斗争正式提到党中央的议事日程。

  1952年1月26日,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中,向全党进一步说明:“在全国一切城市,向着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的、彻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以配合党政军民内部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现在是极为必要和极为适时的。”

  • 责任编辑:胡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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