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首个盛世“文景之治”中的“文”,指的是西汉明主汉文帝,在位期间政绩卓然,国计民生大为改观。他还是最早提倡薄葬的封建君王。
这位皇帝一生节俭,平时所穿均是黑色衣服,宫里的帐幕既无刺绣,也无花边,在位期间,从未修葺过宫殿,花苑。
公元前一百五十七年,汉文帝生了重病,他自感不久于人世,本“欲为省,毋烦民”之旨,立下了遗嘱《薄葬诏》,令太子诸王及文武大臣“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遗诏开头就批评了世间的厚葬之风:“厚葬以破业,重服以伤生。”是说厚葬浪费大量财力物力,又过分哀悼悲恸有害身心健康,明确表示了“吾甚不取”的态度。
文帝说,我德行浅薄,在位时未能给百姓多少福祉,能得善终供养在刘汉的祖庙之中,算是最大的嘉勉了,已心满意足。假使在我去世后长时间的繁复弔唁,使人日夜受纷繁丧葬礼俗的折磨,又让别人的子弟为我尽哀,起居饮食失却常规,日常生活遭致破坏,劳民伤财,心怎能安?故务必摒弃厚葬,以免增加臣民的麻烦与负担,为天下表率,使成风气。
汉文帝通过《薄葬诏》,就葬事改繁变简作了多项规定。
在他死后,臣民只许戴孝哭弔三日,三日后即除去丧服。
服丧期间,不得禁止官民娶妻、嫁女、祭祀、饮酒、吃肉。
凡应入宫亲临丧事、服丧哭祭之人,都不要赤脚,免受寒冷之苦。
服丧的麻面带子宽度不得超过三寸。
治丧场所不要布列车驾、兵器,不要用布帛铺盖灵车及甲士披麻戴孝护灵,也不准驱使百姓来宫中哭灵弔孝。
应当哭祭的人,早晨和晚上的哭祭时间里各哭十五声即可,礼毕即止,其馀时间里不得擅自哭泣。
按《礼记.丧服》古制,天子有“三年之丧”的规定,皇帝下葬后的三年里,皇族、后宫中人等,应按制穿备类孝服。文帝将“三年之丧”改为三十六天孝满,届时释去孝服。他是在原定三年的三十六个月中,每月各取一天代表之,纯属象徵性。
汉文帝的墓址定在长安东南的霸陵,遗诏中有语云:“霸陵山川因其故,毋有所改,不起坟。”是说要保持山川现状,不应大兴土木损坏原貌,坟墓也不要起得大,堆得高。强调“皆以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不治坟,欲为省,毋烦民。”
《薄葬诏》里还有“归夫人以下至少使”一句。汉时宫中嫔妃分作七个等级:夫人、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文帝令在自己入土后,将她们全部“解放”,放出皇宫送归故里,与家人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