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们普遍认为,在朝鲜半岛建立和平机制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签订和平条约,而这也是因为人们往往忽视所谓“和平条约”在国际法上的专业术语中包含“和平”作为法律技术性用语,与通常所讲的“和平”的概念解释上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对和平条约的必需性提出疑问。
60年前的7月27日朝鲜战争结束,但60年代基本维持了一个和平稳定的局面,虽然三八线不断对抗甚至冲突,但基本维持。这种局面的维持停战协定功不可没。但60年以来的经历非常坎坷。1991年的时候朝鲜借口美国把停战委员会首席代表移交给韩国,宣布退出停战委员会。
停战协定规定两个重要机构,一个是停战委员会,一个是中立国监督委员会,朝鲜宣布退出的话,停战委员会处于瘫痪状态。
朝鲜半岛和平机制的难点在于将和平机制与朝鲜半岛的统一相联系。各界的共识是停战协定已经过时,但是随着核武器问题的凸显,让朝鲜半岛和平机制出现了新的难题。其实和平机制是老问题,但出现了新的变化,短期内来看难有突破。
朝核问题虽然不是朝鲜问题但其解决与朝鲜问题应该相联系。加上上朝韩之间的矛盾、紧张、对立与合作,这需要长时间的博弈。在此过程中,中韩应该事先对朝鲜的突发事件进行国际社会的讨论和协议。
中国对朝鲜半岛局势有两个关切,一是中国周边不能用大规模的军事存在。因为如果是友好国家,就没有这个必要了。第二个是希望中国周边多一些对中国友好的国家。这两个是相辅相成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变,而且对所有国家都是一样。
中国对朝政策有三变三不变。三个变包括:中国更倾向于对朝鲜施加压力,这种压力是公开、持续和有度的。朝鲜核试验之后,中国政府要求朝鲜履行联合国协议,采取了一些措施。第二,中国的公共舆论对朝鲜日益不利。官方学者和民间都出现了放弃朝鲜的呼声,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中央党校的邓聿文。第三,中国更倾向于通过国际合作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的目标。
1994年第一次朝核危机产生以来,中国在朝核问题上的政策大体经历了三次演变。
第一中国在危机初期的政策是审慎旁观的;第二2002年第二次朝核危机爆发-2009年朝鲜第二次核试验期间,中国对朝核问题的政策是开始积极介入并制定相应战略目标和政策框架;第三是2009年朝鲜第二次核试验以来中国对朝政策的变化。
如果在21世纪韩国实现和平统一,保持经济持续繁荣,最重要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消除半岛紧张局势,及建立和平机制。
值得庆幸的是,中国政府将“朝鲜半岛和平与稳定”放在了对朝鲜半岛政策的优先地位,并且与周边国家建立睦邻友好关系作为和平发展的起点,这将使两国废除停战机制、建立和平机制方面的合作空间实现最大化。
中韩应该准备讨论半岛的和平机制。从短期来看,应该促使朝鲜作出让步,对原则达成协议。在现阶段应该在国际协作体系之下,对朝鲜施加压力。同时也需要让朝鲜对外交安全与经贸合作方面接受国家对国家的协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