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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案辩护律师:二审时河北有工作组劝其翻供

  经过多年的炼狱,他从魔鬼逐渐变回人形

  记者:你认为,过去6年,王书金一直在等待死亡,却不知自己的死期。

  朱爱民:对他而言,这是一个很折磨人的过程。二审期间,我会见他,他屡次表示,百思不得其解,“这件事就是我做的,怎么就不认呢?”

  记者:他自始至终是在寻求一种精神上的解脱,而不是在寻求“免死”?

  朱爱民:是。那么多的细节都吻合,有一些记忆不准确或者没记起来,但我们坚持认为事情还是他干的啊。

  记者:你接受委托之后,跟王书金的家人接触过吗?

  朱爱民:没有。以前与王书金生活在一起的女人在委托我的时候,就表示,孩子还小,不希望他们的生活被打扰到,给他们的成长留下阴影。这一点,我非常理解。

  记者:王书金河北老家的兄弟姐妹,也没见过你吗?

  朱爱民:从来没有。

  记者:你怎么评价王书金?

  朱爱民:借用网友的一句话:经过这么多年的炼狱,他从一个魔鬼逐渐变回了人形。

  对我而言,尽管他是罪大恶极的罪犯,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他始终不渝地坚持和承担自己的罪责,这不是常人能做到的。

  用他自己的话讲,“如果不认这个事情,就算到了‘那边’,阴曹地府里冤死的人不得找我打架吗?我的灵魂也不得安宁。”

  记者:有人说,你和彭思源接的这个案子是中国第一个为当事人的灵魂辩护的案子。

  朱爱民:对一个个体的王书金而言,是这样。同时,我也认为这个案件的走向,有一种法治风向标的意义。

  因为在中国,“一案两凶”这种匪夷所思的案件并不是这一个孤例。起码,还有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案。

  王书金案的处理程序直接影响其他同类案件的处理,会有示范作用,这是很明了的问题。

  记者:王书金有没有向你提出,他想见的人,想做的事?

  朱爱民:提出来过。他最想见的是他的女儿。另外,彭思源律师也问过他:“如果你的侄子或者你姐姐要来看你,你拒不拒绝?”

  他并不拒绝。从他的表情上看,还是希望有亲人看看他。

  但是,正像我在一审辩护中谈到的那样,家里人见到他,就像见到瘟神一样,避之唯恐不及。

  记者:这会不会加重他人生最后的痛苦?

  朱爱民:哎……怎么说呢?这种痛苦,可能他并没有很明显地表现出来。

  记者:他所能感知的或许是人生最后的温暖,来自于你们两位律师?

  朱爱民:既然做了他的辩护律师,在法律上的问题之外,能与他沟通、帮他解决一些心灵上的问题,也是应该的。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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