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聂树斌案申诉,也为规避风险
记者:代理这个案件,有哪些你印象深刻的人和事?
朱爱民:很多。第一,媒体人在“一案两凶”发生后,敢于发声,敢于揭示真相。
第二,司法队伍中,也有一批敢于坚持原则、主张正义的人存在。首先是广平县公安机关和广平、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对所有卷宗材料,一页不落地移送到法院来。这样,我才有机会接触到与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相关的一些资料。
因为在审查起诉阶段,一些与指控内容无关的材料完全可以不移交。如果这样,我就不会看到有关王书金对石家庄案的供述。那么现在,即使王书金要上诉,要坚持石家庄案是他所为,在基本材料都没有的情况下,我还是什么话都不能说。
第三,我也为聂树斌母亲张焕枝这么多年不屈不挠的为子伸冤深深感动。每次王书金案开庭,张焕枝和她的家人都来看我。
在那个年代的农村,犯强奸罪会使一个家族都抬不起头来。而且,还要因为王书金落网后河北方面的人为干扰,使案件一拖再拖,在这样的压抑和煎熬中生活这么多年,实在不容易。
她见到我,一再要我尽心尽力。而且也提出,希望我连聂树斌案的申诉也一并代理下来。
记者:她希望你既为活着的王书金辩护,又为死去的聂树斌申诉,这在法律上有障碍吗?
朱爱民:不合适。法律上虽然没有禁止这样做,但是两个案子有这样内在的联系,我不可能既为我们认为的真凶辩护,又为可能冤死的人申诉,从律师的职业伦理上讲,真的不能这么做。
但是,我也有一个想法:如果把王书金的问题搞清楚了,聂树斌的问题不自然就清楚了吗?当然,我不能两个案子都接手,也有规避风险的考虑。毕竟,这是十分敏感、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
记者: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辩护律师要在法庭上拼命证明自己的当事人犯下过检方没有指控的罪行?
朱爱民:每个被告都有获得辩护的权利。刑事辩护舞台上,大家看惯了为减轻罪责、无罪或者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所以这件案子,包括一些学者也讲,什么角色颠倒、什么乾坤大挪移。
上诉人坚持这件案子是他自己做的,恰恰没有被指控和认定。这种案子,在中国的刑事诉讼史上,我感觉可能是头一次。所以,对我来讲,也是个难题。
但是,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角度讲,我作为其辩护律师,我就只能围绕当事人的要求展开我的工作。
我知道包括司法界的人士乃至法学界的专家们,也有你所说的这种想法,这很自然。
记者:你不会感到有很大的压力吗?
朱爱民:作为律师,不应该太在意这些。
记者:家里人呢?
朱爱民:也跟我讲过,既不挣钱又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为什么要做呢?有这个时间,干点什么不好呢?
家人的想法终归是他们的想法,作为职业律师,应该遵循自己的职业准则。
记者:家人什么时候知道你代理的这个案子?
朱爱民:我的工作,一般不怎么跟家里说。以前他们也知道我代理这个案子,但我说得淡。
引起重视的是6月25日二审第二次开庭,因为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家里人也不得不关注。他们也确实是为我进进出出的人身安全担忧。
记者:怎么表现的?
朱爱民:总是问:去多久,什么时间回来,谁跟你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