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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饿死女童案:女被告庭审中3次大哭 无家人到现场

昨天,饿死了两个孩子,如今却又有孕在身的乐燕,站在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的被告席上。经过近一天的开庭审理,南京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乐燕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也是对于孕妇而言,所能获得的最高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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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燕能否完全承担相应责任?

  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不认可吸毒导致能力下降

  周侃称,在庭审中,合议庭对乐燕责任能力进行了认真调查,她出生于1991年12月,现已成年,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同时经鉴定,她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合议庭不认可吸毒使其能力下降这一说法,乐燕在离家期间,不吸毒时无证据反映她行为异常或控制、辨认能力下降。其间,乐燕多次回社区、派出所索要本应该用于孩子生活的救助金,用于自己吸毒,在别人询问孩子情况时也谎称孩子很好,庭审中她也表现出对答切题,应对正常。

  需要说明的是,乐燕有多年的吸毒史,吸毒的人明知自己吸毒可能会造成辨认及控制能力的下降,并造成危害后果,却仍然吸毒,导致自身的控制、辨别能力下降,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正如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驾要负刑事责任一样,不能成为从轻或者减轻其罪责的理由。

  07

  乐燕是否有抚养能力?

  社区的补助完全能够养活两个孩子

  对乐燕在她男友到监狱服刑后,她一个人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又无法出去工作的情况下,是否有抚养能力,成为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而在法庭上,乐燕的辩护律师也提出,乐燕对两个孩子,按照她的标准,还是有一定的关爱,每次离家都会备有一定的食物。乐燕履行了抚养责任,但尽责不到位,从她男友入狱服刑前,她参与了两个孩子的抚养也可以看出来,但她因无工作,而且获得的补助有限,抚养能力不足。所以,这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母亲,加上抚养能力不足等因素,最终导致了两个孩子的死亡。

  对此,公诉的检察官提供证据显示,在乐燕男友入狱服刑到案发前,乐燕先后从社区(包括社区民警代发)领取的救助款,加上她母亲和男友外婆等亲友提供的现金资助共计有5000多元。同时,她母亲和男友的外婆,也曾给两个孩子提供过食物。同时,她自己偶尔到足疗店打零工,每月也能赚四五百元钱。但是,拿到的这5000多元,大部分都给乐燕买毒品、香烟或者出去玩花费掉了,只有一小部分留给孩子。

  而且,社区每个月会给800元的补助。“800元,2块钱一个的小面包能买400个,8元一斤的蛋糕能买100斤,完全能够养活两个孩子。”公诉人说。        

  • 责任编辑: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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