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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饿死女童案:女被告庭审中3次大哭 无家人到现场

昨天,饿死了两个孩子,如今却又有孕在身的乐燕,站在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的被告席上。经过近一天的开庭审理,南京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乐燕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也是对于孕妇而言,所能获得的最高刑罚。

  虽然图片压缩得很小,但一个已经变成干尸的小孩子,蜷缩在门的后面,身上瘦得只剩下了皮包骨。显然,这个孩子在生命最后的一刻,爬到房门处,想要打开房门求生。面对这样的照片,许多旁听的人都不忍去看。乐燕也不敢看,把头低得很低。面对这组证据,审判长问她,是否有需要说的话。乐燕摇了摇头,“没有要说的。”说完,她就又哭了起来。

  第三次哭出声是在最后被告人的陈述阶段。乐燕一边哭一边陈述。由于哭得太伤心,陈述时都中断了好多次。除了这三次哭出了声之外,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乐燕几乎都在抹眼泪抽泣。身后的法警,也是不停地递给她纸巾。

  “0”辩解

  面对公诉人的证据,乐燕基本没有异议

  在庭审中,乐燕是否认罪,也是许多人关注的焦点。在质证阶段,面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乐燕基本没有异议,只有一次,当公诉方举证说,麒麟街道一家足浴店的老板曾经给她400元时,她举手表示反对,“她没有给我400元。”乐燕说。在辩论阶段,控辩双方来回“交战”了两次,辩论非常激烈。不过,当审判长问乐燕有什么需要说的时,乐燕低着头说:“我没什么说的。”

  乐燕陈述

  我很想很想女儿

  没有得到过爱的人

  怎么给别人爱

  “我很想很想我女儿,我也很自责。一个从来没有得到过爱的人,怎么去给别人爱?我犯下的错不可饶恕,我真的很想我女儿。但没有后悔药吃。现在国家给我什么惩罚,我就承担什么惩罚。我要一点一点赎罪。我要谢谢对我照顾的民警、检察官、还有我的辩护人,他们都对我很好。出来后,我要做一个真正的人,一个真正的好人,这辈子再也不去犯错误了。”

  爱与痛

  她其实享受到了爱

  在媒体的报道中,两个孩子都是饿死的。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对两个孩子的死因是这么描述的:“经鉴定,两名被害人无机械性损伤和常见毒物中毒致死的依据,不排除其因脱水、饥饿、疾病等因素衰竭死亡。”用的是不排除的语气,这又是为什么呢?昨天,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法医出庭,讲述了尸检的经过。

  当时两名女童尸体呈风干状态,内脏已分化消失,而且尸体上有蛆的蛹壳。根据这些特征,法医作了如下几个判断:死亡时间能够证明在两周以上。因为婴幼儿尸体变成干尸,需要两周时间。变成干尸后,尸体的变化就很细微。同时,尸体上有蛆的蛹壳,形成蛹壳也需要两周以上的时间。因此推断两名女童被发现时已死亡超过两周时间。另外,通过尸检发现,两具尸体没有明显的外伤,也没有中毒。根据尸检规范,人的死亡不外乎这几种原因,因此,用了排除法,来确定孩子死因。同时,这位法医也强调,能够形成干尸,跟生前缺水、缺食物有一定的关系。

  • 责任编辑: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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