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乐燕被判无期
昨天,饿死了两个孩子,如今却又有孕在身的乐燕,站在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的被告席上。经过近一天的开庭审理,南京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乐燕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也是对于孕妇而言,所能获得的最高刑罚。乐燕的辩护律师曹骏在庭审时说:无谓的谴责毫无意义,要的是一个改变,把一个不健全的、欠缺的社会体系健全起来,让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现代快报记者 朱俊俊 李绍富 刘旌 实习生 张丽
公诉书
原应崇高伟大的母爱
那一刻何以消失殆尽?
公诉人在宣读公诉意见书时,用充满悲情的语调读道:“面对两具已经风干的尸体,我们已无法从她们的脸上读出任何的表情,但却能够感触到她们在人生最后一段旅程中所触碰到的痛苦、恐惧和绝望。密闭的空间、污秽的环境,孤守家中的两个孩子在艰难求生,随着房间内母亲留下的温暖气息逐渐淡去,随着食物和饮水的消耗殆尽,幼小的生命也被一丝丝地抽离,早已习惯独自在家的孩子们再也没有想到这次母亲离开后会不再回来。”
“因为乐燕的自我放纵,两个幼小鲜活的生命黯然逝去……曾经坚韧顽强的生命此刻何以如此脆弱,原应崇高伟大的母爱此刻何以消失殆尽,亲情与责任何在、人性与良知何在?”……当这些话语在法庭上回响时,旁听席上一片寂静,而乐燕的肩膀也在不住抖动。
法庭宣判
法庭认为,乐燕身为被害人李梦雪、李彤的生母,对被害人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乐燕明知两年幼的被害人无人抚养照料,其不尽抚养义务必将会导致两被害人因缺少食物和饮水而死亡,但却仍然将两被害人置于封闭房间内,仅留少量食物和饮水,离家长达一个多月,在外沉溺于吸食毒品、打游戏机和上网,从而导致两被害人因无人照料饥渴而死。乐燕主观上具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的间接故意,客观上造成两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因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乐燕在负有抚养义务、具备抚养能力的情况下,不履行抚养义务,造成两被害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当严惩,鉴于被告人乐燕审判时系怀孕的妇女,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根据相关法律,现判决如下:被告人乐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审现场
1位家人也没到
旁听席上座无虚席,一位妈妈特意从上海赶来想旁听
昨天上午9点,乐燕故意杀人案,在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这个法庭能容纳80多名旁听人员,旁听席上座无虚席,乐燕的家人没有来到现场,旁听人员除了50多名媒体记者之外,还有法院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等。有很多没有获得旁听资格的媒体和市民都守在门口,希望了解案件的进展。
其中,有一位来自上海的刘女士,她说,“我前一天晚上就坐动车来到南京,就怕误了庭审。”刘女士是一对双胞胎女儿的妈妈,“我在网上看到这件事后,越看越心痛,当时眼泪就下来了。”随后,她一直关注这个案件的进展。“老实说,我觉得乐燕太狠了。”作为一位母亲,她毫不讳言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