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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二拆四称曾被律师告知造假新闻无明确法律规定

还有一个罪名,他通过制造虚假新闻,可能对整个社会秩序带来比较大的严重破坏,那么他有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主要是对社会秩序的一种破坏。那么我们来看寻衅滋事罪,还有非法经营罪,这是警方提到“秦火火”还有“立二拆四”的时候所涉及的一个罪名。

  肖某:

  没有。

  董倩:

  我们的职业是记者,记者的天职就是去追逐真相,但是我们现在有5.6亿的中国的网民,我们不能以对记者的这样一个要求标准,去要求每一个使用网络的网民。那我们现在又要做到有理性地去使用网络,到底应该怎么去平衡?怎么去做?接下来我们连线国家行政学院的汪玉凯教授。

  (电话连线)

  董倩:

  汪教授,我们现在有这么庞大数字的网民,现在通过一系列的网络造谣的事件,我们意识到这是一个需要去净化的环境,我们是要理性的去使用这些网络,那您的观点,作为一个普通的网民,那么在识别这些信息的时候,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识别?另外每个人身上应该承担一种什么样的责任感?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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