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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2006年被定劳教2009年执行 待老家被指在逃

绥化市劳教委开给张淑芝的聆询告知书,抬头却写的是“望奎县公安局”张淑芝还在决定书上看到了手写的标注:“该人于2006年9月14日被批劳动教养,该人于2006年至今在逃”字样。

  “非法上访”的癌症患者

  张淑芝被劳教,与她的患病和上访有关。

  病退前,张淑芝是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运输公司职工。作为锡焊工,她每天都要跟盐酸为伍。工作多年,张淑芝感到身体每况愈下。

  1996年,张淑芝发现肝区痛感日重,医院诊断疑似肝癌。其后数月,她四处求医。直至1997年在中日医院动完手术,才知是肝巨大血管瘤。

  手术后18天,张淑芝和老公离婚。她说,之前夫妻感情尚可,待自己举债5万治病,丈夫有些气恼。两个儿子大的13岁,小的10岁,他担心他们皆未成年,搞不好要卖房还债,言语间不合便挥拳头说话。“寒了心”的张淑芝将房屋、财产、孩子等都给了丈夫,自己“净身出户”。

  而张淑芝所在的是国企,外部政策加经营不善,使单位运营举步维艰。因为病休期间的工资待遇和医疗费报销等问题,张淑芝和单位也产生了巨大分歧。

  2003年8月,张淑芝6年前做的肝部手术因没有摘除肝叶而复发,远在内蒙古的姐姐再次陪她到京城治病。协和医院的大夫看了她的检验报告后,告诉她需尽快手术,并将住院日期尽量前提。

  而张淑芝此时面临的是单位借不出手术费用。情急之下,有人出主意让她去交通部反映情况,说作为交通运输公司的职工,张淑芝有这个权利。

  张淑芝的诉说,引起交通部一位任姓处长的重视,他唤来当地干部商讨办法。地方领导向张淑芝表示“需回去汇报商量”,旋即走掉了。

  张淑芝的首次京城上访无果而终。其后三年,她便走上了上访之路。另一个声音是,当地有关部门曾为张淑芝相关事宜进行过无数次协商沟通,最终因张淑芝“不满足”而流产。

  在今年3月望奎县公安局对张淑芝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记者见到这样的描述:“望奎县非访人员张淑芝在北京某某地区进行非访活动……”

  “非访”一词,即“非正常上访行为”的简称,是公安部门对张淑芝所下的定义。对此张很有些不忿:“我是从县到市、由市至省、由省至京,逐级‘访’上来的,绝无‘越级’。”

  当然,她看过《信访条例》,她也知道从“边界”角度看,自己有时超越了上面划定的国家信访局、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等区域。“但那实在是因为正路走不通,我的诉求被各部门‘踢皮球悬空’造成的!”她最后特别强调。

  张淑芝说,其实自2006年4月至2009年9月的三年半,她已经放弃了赴京上访。一是因为觉得不会有结果,二是前头三年状没告成,倒得了甲状腺乳头状癌。2008年刚动完手术,她已经有心无力了。身高接近1.7米的她,体重只有90斤。远处走来,常让人感到她在打晃。

  从劳教所出来后,张淑芝再次走上上访之路。迄今为止,她因“非访”已被行政拘留6次、刑事拘留一次。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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