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绥化市劳教委开给张淑芝的聆询告知书,抬头却写的是“望奎县公安局”
7月29日,张淑芝从北京启程,赶回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老家探望病重的78岁高龄母亲。她此行的另一个目的,是再次向管辖法院行政庭提出状告绥化市劳教委的立案申请。
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癌症患者张淑芝被劳动教养一年。但这一决定却是绥化市劳教委在2006年9月作出的,当时也并未送达本人或亲属。按照规定,该“过期”决定已失去法律效力,依法不应再去执行。
尽管相关方面解释这一举措“事出有因”,但张淑芝此前的多次“非法”上访,似乎才是导致她被劳教的真实缘由。为了这被羁押的一年,她决心讨个说法。
被劳教的一年
2009年9月27日,张淑芝与前夫进京治病,一下火车就被公安带走了。
离婚12年,前夫和张淑芝都没有再婚。此前,前夫因右腿罹患“深静脉血栓”,先在哈尔滨住院20多天,又在望奎县治疗20多天,均不见好转,医院为其开了转院证明。此次,一方面为陪前夫,另一方面也为自己始终未愈的肝病和甲状腺癌复查,曾经的夫妻决定赴京看病。
9月30日,张淑芝发现自己被带到了黑龙江省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一名干警让她在一张上面被翻遮的纸上签字,她拒绝了:“你不让我看清是什么东西我怎么签?”该干警扔下一句“张淑芝不肯在《聆询告知书》上签字”便离开了。
张淑芝在这张编号为绥劳教聆告字{06}第47号聆询告知书上看到了如下的内容:“望奎县公安局:你因扰乱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10条第5项之规定,拟决定劳动教养一年。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你有申请聆询的权利。聆询申请应当在接到本告知书后的二日内向本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逾期未提出聆询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聆询的权利。特此告知。”
一张抬头开给望奎县公安局的《聆询告知书》和自己被劳教有何关系?张淑芝想不通。“我是陪前夫持县医院转诊证明前往北京治病的,看病难道有罪吗?”
在被劳教的头三个月,张淑芝始终处于“半癫狂”状态,每天除了声嘶力竭地喊叫,就是哭泣不停,搞得里面200多号人鸡犬不宁。这期间,为了防止她发生意外,张淑芝被特别“关照”进了单间,两人一组两小时一班轮班守候。
大约100天后,张淑芝神志清醒些了,她向劳教所所长发问:“你知不知道我是两种绝症患者?你把我收押,怎么没出具《劳动教养决定书》?”回答张淑芝的,是把她从四楼抬到地下室,让她坐了三天有脚镣手铐束缚的“铁椅”。
劳教一年间,张淑芝消化不良,脾脏大常人一倍;肾脏出现了积水、结石及肾炎等多种症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