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咨询三亮点 普选触手可及

  文|李继亭

  政改第二轮咨询昨日正式出炉,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在符合基本法规定及人大决定的大前提下,咨询报告充分涵纳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当中所罗列的具体建议更呈现了三大亮点:一是入闸门槛“史上最低”,二是提名程序“高度透明”,三是普选方式体现“真正民主”。两个月的咨询期虽然不长,但公众期望,各党派能本着从香港七百万市民整体利益角度出发,“全大局、求共识”,拿出勇气与承担,令普选成真。

  入闸门槛堪称“史上最低”

  按照政改“五步曲”,如果香港要如期在二零一七年实现普选,那么留给香港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而在长达七十九天的违法“佔领中环”行动中,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政改步伐,不仅时间被迫要延后三个月,整个社会的气氛亦受到破坏,对立情绪严重,反对派甚至公开宣布“杯葛”咨询。于此情况下,第二轮政改咨询如果要发挥更佳的效果,便必须让公众看到政府的诚意以及可见的政改空间。基本法以及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政改必遵原则,但即便如此,仍有相当大的政治操作空间,正因如此,公众看到,第二轮咨询文件涵列了过去半年多时间来公众所提出的种种“合法”意见和建议。必须承认,文件当中所突出并强调的方案建议,已经是极尽特区政府所能、极尽政改空间的了。

  第一,入闸门槛堪称“史上最低”。熟悉回归后香港选举歷史的市民知道,无论是八百人还是一千二百人选举委员会,要成为特首的“准候选人”,也即“入闸”门槛,最低也要八分之一。八百人就是一百票,一千二百人也就是一百五十票。但此次咨询,当局提出强烈倾向性建议“适度降低委员具名推荐的数目至一百名”。这就意味着,“门槛”将由现在的八分之一,所需提名人数减少五十个,大幅降低到十二分之一,变化是显而易见的。

  别小看这五十张提名票,它实际上是进一步开放“入闸门槛”,意义是重大的。过去反对派一直抱怨,无法取得一百五十张提名票,如果方案通过,则对他们来说,要取得一百张提委提名,可说轻而易举,毫不费力。即然能够“入闸”,那么所谓的“筛选”则不免于事实不符。事实上,“入闸”后要“出闸”,不仅是反对派要面临的难题,建制派或独立中立的“准候选人”,又何尝不是?只要“入闸”,不论哪一党哪一派,客观的事实是,大家“机会均等”。从这个意义来说,此次咨询文件建议的入闸门槛是回归十七年来“史上最低”的。

  第二,提名程序“高度透明”。反对派过去质疑的另一个理由是,特首选举的提名程序“黑箱作业”是“小圈子内定”,又指“剥夺了泛民向提委介绍政纲的机会”。但在第二轮咨询文件中明确建议增加提名程序的透明度。例如建议“採取召开全体会议的方式进行提名”,以及“提供适当平台让参选人有公平机会向提委全体委员,以至市民大众解释其政纲和理念”。有了公开的平台,又岂需担心自己的政见不闻、市民不知?

  不仅如此,在确定“二至三人”的候选人数目过程中,咨询报告建议公众讨论是以“记名”还是“不记名”方式;而提委投票过程到底是“一人三票”还是“逐一表决”也由公众来决定。这些建议和举措,毫无疑问是会大幅增加提名程序的透明度,同样是一大进步。再有一点,文件建议提名投票“两轮终止”制,即如果两轮投票后仍没有人获得过半数提名支持,则所有选举将会被终止,这是确保候选人必须获得高度代表性。

  投票方式体现“真正民主”

  第三,投票方式体现“真正民主”。民主有不同体现方式,但唯一符合世界各地的民主选举模式即是“一人一票”。但“一人一票”也有不同的游戏规则,咨询文件列出最少四种方式,包括“得票最多者当选”、“两轮投票制”、“排序复选制”、“补充投票制”。无论是哪一种方式,都流行于世界各地的民主选举,最终採取哪一种,由公众来决定。

  当然,没有一种方案会满足全社会所有人的意见,也不可能有一种方案不会遭到反对。但香港的政制发展有其严格的法律与现实规限,必须符合基本法以及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不论反对派是否愿意接受,但这就是香港的政治现实,必须尊重。而咨询文件也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在可用空间中发挥到了极致。这一份诚意,同样应获得尊重。

  咨询文件在序言的结尾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是回归十七年来,政治上最艰难的工作。”这已经说出了此次政改的艰难之处。社会各界应该在这个关键时刻,理性地互相体谅和接纳,在“全大局、求共识”的大前提之下开展讨论。一如林郑月娥司长所说:“二〇一七年香港政制发展向前走一大步,抑或是原地踏步;行政长官由五百万选民,抑或是1200人选出,这个歷史性的决定就掌握在各位议员手中。”

  “杯葛”咨询太容易,否决方案也不难,问题是,香港民众的期望能否得到尊重与体现,反对派的“政治家”们,不会不知道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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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季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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