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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房地产成为司法执行腐败的最大诱因

执行腐败的易发领域是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违法采取查封等执行措施,违法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

  2009年,在黄松有被查后,最高法院因此出台规定,试图遏制执行领域一些环节的失控,虽然取得一定效果,但是因为各地法院在此领域缺乏有效监督,而仍有空隙可钻。

  2014年“两会”期间,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向全国人大做工作报告表示,2013年,各级法院共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381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01人。在2013年“两会”上,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的工作报告中,前一个数字是1548人。2012年,这一数字是519人。

  王胜俊曾指出,执行腐败的易发领域是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违法采取查封等执行措施,违法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

  在房地产价格疯涨的年代,上述环节中的腐败问题大多涉及房地产。本报记者对上述典型案例的统计显示,涉及率高达90%。

  武汉窝案中,6名法官先后落马,均与该市黄陂区盘龙城这块闲置用地有着直接关联。张弢、乌小青被调查,也是与原重庆奥妮公司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的“三工场”65亩地块的司法拍卖有关。罗书平等人的“落马”,同样与烂尾楼拍卖有关。

  黄松有、杨贤才和欧绍轩的腐败案件,则集中体现了上述环节的严重失控。因为他们的腐败行为,目前涉案的广州中诚广场房产和南宁荷花味精土地案,至今未能了结。

  • 责任编辑: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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