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内,激进反对派议员“拉布”、乱掷可以伤人的物品、乱插话、离座围住委员会主席……以至多项重要民生议案无法在正常会期内通过。从会内至会外,影响所及,香港发展日渐倒退。因此对失德败行的议员必须及早予以惩戒。
正常待通过的民生议案积压太多,说修改立法会议事规则,真正为民的议员也无暇兼顾。唯一的办法,是全港性立法,由特区政府牵头,尽快草拟相关草案,交立法会,建制派议员切实团结起来,尽早通过草案,使之不仅成为议会内必须遵守的“议事规则”,更成为全港任何有法律效力的会议的“必守规则”,才有机会杜绝败类的恶行。
“规则”应包括以下四个重点:一、会议期间,遇有争论,甚至冲突时,与会者不得离开自己座位;二、有人发言,其他与会者不得打断人家言论,违者,主席有权立即关掉其咪高峰;三、提案数目设上限;四、每个发言者发言时间也要设上限。
激进反对派既然疯狂提动议,说是“言论自由”、“让每个议员都有发言机会”,实质是“拉布”,动议上千条,结果是“有佢?讲,无人?讲”,变成“他们有言论自由”,别人却没有言论自由,是“调唔番转头”。最佳办法是立法,享用自由,人人有份。
市民方面,也可以配合,你可以“公投”做假,水分一担担;我也可以搞签名运动(此乃真实无误的好市民支持立法,虽然可能没有“公投”人次那么多,造假嘛,一定‘多’的),另外致电到公平公正不会筛选来电的“烽烟节目”支持。街坊邻里、的士司机、维园阿伯、为港发声、爱港之声等爱国爱港者,为了香港美好的将来,各人出一分力,造成舆论,立法必成。
那班乱港败类,人家骂他们教坏细路,他们是不会觉得自己有错的。一个社会,本来应以道德先行,人人讲道理,只是败类不跟你说这些。哪怕有一天,不得已,连孝顺父母与否也要用法例来规管,也无不可。既然你们没有尺度,别人就给你们尺度好了!
政府应速草拟“议会法”,尽快咨询,莫让败类每天蚕食香港至净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