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天一亮,张晶就出发了,她去见丈夫夏俊峰最后一面。道德、情理和法律分析,间歇性地围绕着历时52个月的这起刑事案件,最终,它依然走向了完结。
前一天晚上,不安已笼罩了小贩夏俊峰的家庭。过去两年,针对夏俊峰死刑复核的讨论曾不止一次出现,但这一次,张晶的婆婆在午夜中醒来,开始焚香拜佛。
早上6点,法院带来了正式通知。在沈阳市看守所,死刑执行前的会见持续了半个小时,张晶曾要求一家人最后合张影,但被拒绝。9月25日上午10点43分,沈阳市中级法院的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夏俊峰今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2009年5月16日,沈阳市卖炸串的小贩夏俊峰用刀刺死了两名城管,重伤一人。2011年4月30日,夏俊峰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此后,刑犯夏俊峰的死刑复核持续了两年多时间。
本报记者跟踪此案获得的全程司法文书中,夏俊峰由于被城管殴打,出于防卫目的才造成恶果一节,无论在事实上还是量刑上都一直是核心焦点。
同时,各地频繁出现的城管小贩冲突,夏家人面临的生活境遇,他儿子色彩绚丽的画作,都令夏俊峰案不断引发基于情理和道德的舆论。
此案一、二审当中,沈阳市中院和辽宁省高院的判决,均认定城管没有殴打夏俊峰,夏俊峰不属于防卫。最高法院的复核意见则为,“对发生的冲突,被害人申凯、张旭东负有一定责任”,但“夏俊峰也负有责任,夏俊峰罪行特别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
夏俊峰案似乎尘埃落定,继4年前失去两名年轻城管的生命后,第三条生命也已离去。再难更改的司法文书则将长存于世。
城管执法合法性
夏俊峰和张晶是沈阳市沈河区一对下岗夫妻,在五爱市场附近卖炸串为生。2009年5月16日,他们像往常一样,推着倒骑驴,载着液化气罐和未加工的炸串出门,但却赶上了城管执法。
这一次,城管和街道办出动了4台车,十几个人联合行动。上午10点半,夏俊峰夫妻听到有人喊“城管来了”,却没有跑脱。
司法文书显示,他们所在的地点是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交叉口。根据《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街道两侧摆摊设点。最高法院经复核后认为,夏俊峰违规经营炸串。
夏俊峰曾在2011年5月24日会见律师陈有西时说,从2008年9月他在这里摆摊,“也交钱的,5元钱。一个人天天来的,他包了,给了08年的白票,没有章的”。但他从未细问收钱人的身份及自己的行为是否合规。
2009年5月16日,城管的执法车到了这里,张晶说,“他们要没收我们的东西,我和夏俊峰不让他们拿”。
在一审辩护中,夏俊峰的律师范玉龙认为,城管的行政程序违法。根据《行政处罚法》,城管“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此外,按照该法,城管暂扣液化气罐的行为,“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