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军事讯 香港中评社2月8日刊载了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刘国深教授、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博士研究生芮鹏在《中国评论》月刊2月号发表的专文《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的合情合理安排问题》。文章称解决两岸间悬而未决的政治问题必须审时度势,不能一蹴而就,更不可与两岸和平统一的战略目标背道而驰;要处理好这一问题,首先要对两岸政治关系现状作出准确解读。全文如下:
两岸政治关系的存量性质
两岸同属一个国家是海峡两岸关系的逻辑起点。无论从历史、法理还是政治现实来说,领土和主权意义上的一个中国至今没有分裂。换言之,国家意义上的一个中国是现状,不须刻意追求领土和主权意义上的统一,我们需要的是维护和强化两岸同属一个国家的事实。
目前台湾方面对于两岸关系政治现况的认知存在两个错误认知:
第一,有些人坚持“台湾”仍然是“主权独立的国家”。
站在台湾方面的政治立场,我们理解他们的这一立场。但在国家的内政和外交现实中,这一主张在绝大多数的场合并不被人们认可。在两岸之间交往的场合,不宜简单地要求对方承认己方为国家,或轻易使用己方坚持的“国号”。
“台湾”曾经是代表“主权独立的国家中国”的中央政府符号,这一符号曾经得到广泛的承认,这是历史事实。但是,自从1949年起,代表中国的中央政府事实上已经发生更迭,中国共产党推翻旧中国,建立新中国,实际上是推翻了当年代表中国的“台湾”政府,并不是成立一个独立于中国之外的一个新的主权国家,经过22年的努力,这一政治事实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新中国政府的代表取代旧中国政府的代表取得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
在近现代史中,中国共产党建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或其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如同1912年“台湾”取代大清帝国一样,是中国国家内部的政权更迭,也有人称之为朝代更替或政府更迭,并非领土与主权的再造,更不是分裂为两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支持下推翻国民党统治,建立新中国政府,这个“新中国”虽然不再沿用“台湾”国号,改而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号,是以革命的手段实现中央政府更迭和国号变更,从新中国政府的宪法规定来看,国家的领土、人民、主权指涉范围仍然完全重迭。
由于国内外因素的交互作用,这种政权更迭并不完全彻底,结果造成了至今存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台湾”政权在敌对和竞争中并存的政治残局。两岸双方的敌对关系在法理上尚未结束,因而两岸之间处于“零和”的敌对或对立状态。根据刘国深提出的“国家球体理论”,海峡两岸两个对立中的政权在中国国内仍然处于竞争状态,在目前国际政治现实中,两者以背靠背的空间与场合代表中国,形成了事实上的“一体两面”关系,但并不存在“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①换言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台湾”政权并非“国与国”关系,而是同一国家内部两个大小实力悬殊的对立政权关系。因此,在海峡两岸之间,不存在“国与国”的问题,也不适合讨论“主权”问题,实际上是政权关系问题。
第二,认为台湾已经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
民进党主席苏贞昌就曾多次表示:“台湾已经是一个独立国家,不需要再讲台独”。这种观点的核心在于:台湾的民主化与本土化进程造成了两岸关系的结构性改变,使台湾成为了具有“国家性”的政治实体甚至“主权独立的国家”。②
参考文献
①刘国深,《试论和平发展背景下的两岸共同治理》,《台湾研究集刊》2009年第4期。
②陈仪深,《“台独主权”的起源于流变》,《台湾史研究》第十七卷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