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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事效率低源于权力失范

冷言冷语、互相推诿、搪塞拖延,几乎每个中国人都有被基层政府办事人员“刁难”的经历;而办证、盖章、交材料似乎就是政府和老百姓之间一场不知何时能休的车轮战。

准生证办理需跑8个部门盖13个章,专家呼吁取消(CFP)

  片段性简化,缺乏实质意义

  今年8月,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送给当地人口计生局一张“办证万里长征图”,图上显示办一个绿皮计划生育服务证要跑8个部门、盖13个章、办16道手续、19个工作日。而实际上,早在2012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就曾“简化”程序。

  2012年11月,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对备受诟病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办法做出调整: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负责人曾在受访时透露,如果流动人口夫妇有特殊情况,不须回户籍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可通过在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签署“生育第一个孩子”的承诺书,可以直接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可北京的王先生却发现,这样的简化没有实质意义。王先生的孩子10个月大,当初听说程序简化了,还“高兴了一阵子”。但作为“过来人”的同事却劝他,“别图一时省事,现在不跑以后也得跑。”他打电话咨询了计生服务热线12356。服务人员非常“实在”地表示,“双方都是外地户口只能在北京做个登记,可以享受同北京人一样检查和免费领取的药具,但是办理生育服务证还得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去办理;夫妻双方是北京市户口或者一方是北京户口包括集体户口都可以,但是您双方都不是北京市户口,是没办法在北京这边办理生育服务证的。”这位服务人员说。

  在北京,计划生育服务登记可以办理母婴健康档案,享受孕产期基本公共服务,还可在生下孩子后开具生育服务联系单,享受母亲所在单位的生育保险报销。但是,要办孩子的“户口”,家长还是要拿出真正的“准生证”。因此,王先生决定去简就繁,去妻子的原籍地办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己回原籍地开具婚育情况证明,并办好当地两级计生部门的证明。这样前前后后差不多一个多月的时间,才在孩子出生之前几天办好了生育服务证。

  类似这样的“片段性”简化程序,由于缺乏整体统筹,与前后左右的相关政策、要求无法衔接,往往成为“断头”改革。这种程序上的叠床架屋、制度上的互相掣肘、衔接中的错位龃龉,只能让所谓的简化服务“换汤不换药”,不但达不到便利办事人的目的,反而人为地将办事流程复杂化。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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