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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民愤就没有网络反腐

在如今的网络上,已经很难出现众口一词、一边倒的舆论图景。在公共事件面前,保持怀疑精神,只有当质疑被事实所证实或证否,然而再去采取进一步行动,这就是一种进步。

  成功源于证据

  李新德:中国舆论监督网创办人,被媒体称为“民间反腐第一人”。

  2004年在网上发表《下跪的副市长——山东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丑行录》46天后,李信被宣布逮捕,而且被判处无期徒刑,此事称为网络监督标志性事件。2006年8月发表《“两头通吃”的湖南省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当年的9月20日曾锦春被“双规”,后被判死刑。2007年9月,介入贵州六盘水警察枪杀陈军案件,2009年10月,受害人获得赔偿。

  李新德的成名成就于贪官李信的下跪。2004年6月10日,当掌握有材料和照片的李新德,把《下跪的副市长——山东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丑行录》一文发布到中国舆论监督网上以后,马上引起网民的轰动,各地媒体争相转载。

  46天后,李信被逮捕,审判之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自从下跪副市长事件以后,不断有人找李新德投诉,有的时候他一天甚至可以接到多达400多封投诉信。从此,他走上专职的反腐败新闻调查的道路。

  2006年8月16日,李新德写了湖南省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的案件,标题是《“两头通吃”的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一个月以后曾锦春被双规。有人说是新华社的内参起到了作用,但李新德强调是中国舆论监督网第一家公开报道曾锦春事件的。那个时候,一个副厅级的纪委书记是没有人敢公开报道的。

  六盘水警察杀人案件,李新德在网上发布之后又得到网友和媒体的呼应,之后中央政法委和贵州省政法委进行了监督。2009年,当地政府赔偿当事人合计81万元。

  接受采访时,李新德特别提到:“网络是一个反腐败的好工具,但网络也存在管理方面的问题。比如,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会利用网络混淆是非,对自己的仇家进行诬陷和诽谤。”他说他本人也是一个受害者,曾被人在网上和某媒体上攻击说他收了封口费50万元、小金猪等。对此,他已经提起诉讼,二审判决该媒体败诉。

  所以,李新德提醒网友:“不管是什么人,虽然都可以利用网络发布消息,但一定要对事实负责,否则就会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审判。”

  李新德说:“我的亲身经历告诉我,网络是自由的,同时也是平等的,大家都需要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尤其是一个反腐名人,首先要严格要求自己,如果为所欲为,放松警惕,迟早会受到惩罚。”

  (摘自《法律与生活》)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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