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中国时政 > 阳光专题 > 深度 > 正文

热闻

  • 图片

没有民愤就没有网络反腐

在如今的网络上,已经很难出现众口一词、一边倒的舆论图景。在公共事件面前,保持怀疑精神,只有当质疑被事实所证实或证否,然而再去采取进一步行动,这就是一种进步。

民愤是一种来源于民众的舆论压力

  ■ 周东飞/特约撰稿人

  上海滩的数名法官被一名手持摄像机的商人扳倒,参与角力的当然不只是这正反双方,第三方是作为仲裁者的更高权力,但这仍然没有说出全部的主角。第四方,是这个时代已经注定了无法缺位的民众。为什么商人老陈在得到法官嫖娼的录像证据之后,不是第一时间交给官方,而是选择了第一时间在网络上曝光。作为草民,老陈的智慧就是要借助一种叫做民愤的东西。

  民愤的作为也要依赖权力

  民愤,按照字面意思,就是来自民众的愤怒。它常常作为一个政治术语、历史术语,甚至是法律术语,我们过去常常在法院门外的布告栏里看到,某犯民愤极大。这些年以来,民愤逐渐退出了法律术语的领域,相同的意思,一般会用社会影响极坏来替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句杀气腾腾的社会和法律判词,是现当代历史中的高频词汇之一。

  或许正是因为使用过多的缘故,民愤一词和历史场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反倒使这个词逐渐被冷落。今天,我们常常会说某件事惹了众怒,比方说黑龙江佳木斯孕妇诱骗少女供其丈夫性侵,这样的语境使用民愤也是一个意思。民愤到底是一种什么东西?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因为“人民”被放置在一个被聚光灯照射的地方,所以与此相关的词汇反倒被认为是意义自明的、无需解释的。然后,它反倒变成了一个模糊的词汇。

  今天我们重新提及民愤,它其实是一种来源于民众的舆论压力。网络上经常说“怒了”,“怒了”之后又能如何,发指或者是长啸吗?在一个依靠权力来规制的社会,民愤并不能直接产生强制力或约束力,它主要作为一种压力体制而存在。不要说没有民愤指数,就算是有这么一个指数,也不可出现指数达到某种程度的时候,某个官员自动下台,或者是某项犯罪自动被惩治。

  • 责任编辑:晃彦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