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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笼内外的精神病人

许多人一旦被发现患病,就成为被社会驱逐的目标——被高墙围绕的医院,就是他们最后的流放地。这些病人身在其中,从此与社会脱节。

  最好的治疗

  就在社会学家艾文·戈夫曼提出社会对精神病人污名化的那一年,美国发生了一件对精神病人影响深远的事件。肯尼迪政府决定,将医院中的慢性精神病患转移至社区,希望其能够接受以社区为基础的照顾。为此,联邦政府大量拨款,以推动“社区心理卫生中心法案”能够有效实施。该法案中特别强调,精神分裂症病患在6个月内可被治疗,应将机构中所收留的病患放回社区之中。这是美国“去机构化”运动的开始。

  这种模式目前在西方国家和地区已经非常流行,其实质就是让病人尽早回归社会,而非圈在精神病医院。这种做法会给精神病患者更多的尊重,也更有利于他们康复并最终回归社会。近几年来,中国也在努力尝试这种做法。在北上广等发达城市,已经陆续有社区康复机构建立起来。北京市卫生局明确表示:“下一步,本市精神卫生工作重心将逐渐向健全精神疾病护理康复体系转移。”

  长期研究精神病人康复的姚贵忠曾对媒体解释,病人必须回归社会,在正常的环境下康复,在专业人士和社会工作者的帮助下,逐渐恢复社会功能。能不住院就不住院,甚至也不必让家属长期照顾,在症状没有发作的时候,他仍然有工作和生活的能力和权利。这不仅仅是保护患者人权,也是保护家属的人权。

  这种康复医疗其实是政府主导的医院与社会资源共同运行的产物。但在社会偏见和对精神病人污名化并未消失的情况下,这种尝试推行起来也很艰难。据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院长介绍,许多家属认为,这种社区康复模式处于半自由状态,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出了事情,不知该由谁来负责。

  而更大的问题是,在精神病治疗资源非常紧缺的情况下,再推行社区康复机构的建设,政府财政更显捉襟见肘。北京方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曾接受过政府拨付的一笔专项经费,用于组织精神病患学习超市购物技能。但在2007年,经费停拨,这个康复项目也就此搁置了。“无人、无钱、无场地,我们现在是三无状态。”一位社区工作者说。而在如广西藤县这样偏远、稍显落后的地区,实施社区康复概念遇到的阻力和困难就更大了。他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继续把黄自超们关在医院里。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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